贾敬龙案件详情 贾敬龙为什么只能适用死刑 是谁把贾敬龙逼上梁山(5)
2016-11-15未知 编辑:新闻百事网
贾敬龙的行为不属正当防卫
问:贾敬龙曾向多部门投诉或反映过,一直没有人管,这些部门是否涉嫌渎职?
刘陆峰律师:应该说贾敬龙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基本上穷尽了大部分救济渠道,在投诉无门时,被迫采取暴力手段。这些接受举报和反映的部门肯定涉嫌渎职,但你很难追究,因为这是体制造成的。
问:贾敬龙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吗?
刘陆峰律师:法律对正当防卫有明确和严格的法律规定,如在强拆现场,对不法侵害人采取适当的防卫行为,可构成正当防卫;二年以后的行为,如要说是正当防卫,那只能说是对社会的反抗。
剖析贾敬龙杀人的根本原因
问:贾敬龙杀人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刘陆峰律师:这个事件的根本原因是体制和法制的问题。
从宏观上,石家庄市要变“村庄”为大都市,像这样大规模的政府行为,如严格按法律程序完成拆迁,效率不可能有这么高,贾敬龙所在的北高营村,短期内为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土地总计1436亩,没一起申请法院依法强拆,不可避免的存在暴力拆迁;何建华负责的村委会一定得到当地政府力挺,所以贾敬龙告状无门。在发展和法制上,一般政府都会造择前者,权大于法属体制问题。
从具体案情上,法制和法律严重缺位:何建华负责的村委会在拆迁中有一系列的严重违法行为,尤其是扣留贾敬龙的拆迁补偿款,更是剥夺他生存权的犯罪行为,但我们的司法机关却不能保护贾敬龙的基本权利;在依法维权无果后,贾敬龙的低头妥协也被无情拒绝,这既是贾敬龙获得广泛同情的主要原因,也是贾敬龙不能死刑立即执行的客观条件。所以,贾敬龙事件反证了司法改革的紧迫性和依法治国的正确性。
贾敬龙为什么杀人?那是因为对社会的绝望,使他选择了共同毁灭。杀人求死本是他的目的,但一个法制的社会,如真如其所愿判他死刑立即执行,若起不到警示作用和教育意义,那法律就失去了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