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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性侵幼女的监护之殇:母亲遗弃 父亲染毒(2)

字号+ 作者: 来源: 2017-05-13

再次回到女儿身边,已是4月26日。他是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警方喊他回来为小晴的错误身份信息作更正。因为父母疏于管养,小晴的户口拖到十几岁才报。农历的出生日期,也被错误地报成阳历。按照身份证登记信息,小晴被

  再次回到女儿身边,已是4月26日。他是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警方喊他回来为小晴的错误身份信息作更正。因为父母疏于管养,小晴的户口拖到十几岁才报。农历的出生日期,也被错误地报成阳历。按照身份证登记信息,小晴被性侵时的年龄,已满14周岁。

  5月4日下午,正在帮娘家在田里劳作的村妇小莫,向深一度证实,小晴确定是2003年的正月出生的,因为她自己当时刚刚生下儿子,是正月过后出生的,她记得非常清楚,小晴在过后不久也出生了,比她儿子小了十几天。二人都属羊。

  按照父亲自己的规划,他原本打算今天回、明天走的。因有公益律师介入,家人将他强留下来。5月1日,援助律师在家中坐定,他才不太积极地被叫进来。4个小时的访谈,他呆了不到10分钟,便闪人而去。

  在小晴及妹妹心中,父亲常年在戒毒所和监所进进出出,除了带给她们名声上的羞辱,别无其它。即使偶有同住一个屋檐下的时日,姐俩也不愿和父亲交流一字。

  “我其实更想得到妈妈的安慰,最好是能回来看我,然后就不再走掉。”对父亲的离去显得漠然的小晴,提到从小就离去的母亲时,并无恨意。虽然知道母亲早已重组家庭、生了另外的弟妹。

  “我曾偷偷写过一篇文章给妈妈,告诉她我的心里话。我以为我出了这样大的事,她肯定会回来看我。但她的反应让我很意外。”

  三姑称,小晴被性侵发生后,家里托人把信息带给了在广东打工的母亲,她只通过孩子的小姨带话给小晴:“再不看好你妹妹,让她也出了这种事,饶不了你!”

  “我近年开始和妈妈加有微信。但这个事发生后,我觉得是件丑事,所以不敢跟她说。”从2006年遗弃两个女儿后,母女再未谋面,即使母亲春节时会回隔壁镇的娘家探家。

  小晴告诉深一度(ID:intodeepthoughts),从小到大,她从来没有拥有过一个娃娃、一个毛绒布偶,而肯德基、麦当劳和咖啡,都只是做为词汇听到的。

  小晴家徒四壁的屋内,引人瞩目的是一墙的奖状。在邻居眼里,小晴和妹妹是乖孩子,上大学一直是她们的梦想。“除了读书,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可是现在出了这事,我不知道今后还能否读下去。”小晴说。

  监护权变更没“兜底条款”

  深一度(ID:intodeepthoughts)记者现场发现,任何人到访小晴家,就会引来村人的格外关注,伴随的是邻里们探究的眼神和不停的窃窃私语。

  “纸里包不住火,就这么大点地方,全传开了。”小晴三姑坦承。

  小晴就读于镇上的一所中学,镇上仅有的另一所学校,也是该学校的分校。虽然事发至今,家人一直以身体不适为由给小晴请假在家,但警方在学校的调查取证,让大家心里都逐渐明白。

  援助律师到访的第二天,小晴的父亲又撇下姐妹俩走了,母亲至今未发一字安慰女儿。小晴说,她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倾诉。

  2015年起正式实施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一),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四),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然而,现行法律虽然规定了应予撤销的几种情形,却未具体规定到底这种撤销之诉该由谁提起、如何转移的兜底条款,现实往往演变成谁提就落谁手里的局面,导致很多部门因怕担责视而不见。

  深一度(ID:intodeepthoughts)结束采访时询问小晴,愿不愿意变更父亲的监护权交与他人?未及小晴回答,一旁的村妇女主任就抢先代替表态:可以变更,但我们这里一般没有这种想法和做法的。我们这里不是城市,什么风俗习惯、人情世故都不一样的。在我们这里,就是谁家困难,政府帮给些低保,监护人不监护人,这里一般没这种说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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