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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女大学生网贷37万买化妆品须还50多万 无奈停学(3)

字号+ 作者: 来源: 2017-04-10

记者在互联网搜索“高利贷”相关新闻发现,除了给家人带来麻烦和痛苦,有不少人也因高利贷的催款手段走上自杀、犯罪等不归路。2010年12月,江苏扬州一对年近六旬的老夫妇因儿子欠120万元高利贷还不上,一家三口开煤

  记者在互联网搜索“高利贷”相关新闻发现,除了给家人带来麻烦和痛苦,有不少人也因高利贷的催款手段走上自杀、犯罪等不归路。2010年12月,江苏扬州一对年近六旬的老夫妇因儿子欠120万元高利贷还不上,一家三口开煤气阀门自杀;小依也因无力偿还钱款遭恐吓、威胁、诽谤,一度想要自杀;而前不久被媒体爆出的山东聊城辱母案的案由也是高利贷。

  之所以被称为高利贷,是因为放贷的人或有涉黑背景,他们一般不会通过法律途径要你还款付息,而是通过恐吓、打伤、骚扰或其他威胁手段催款,有的甚至会骚扰借款人的亲人。面对这些手段,大部分人都会害怕,会想方设法偿还,这就极容易导致借款人走极端,铤而走险以犯罪的方式筹钱弥补高利贷的缺口,甚至因无法偿还连累家人而一死了之。

  有借贷机构进校发展业务

  “高利贷确实把相当一部分业务延伸到校园了。”记者采访到西安某银行职员小王,他对信贷市场颇有研究,他表示,目前正规金融机构没有政策满足学生群体的贷款需求,那些违规的放贷公司、民间借贷就逐渐将业务延伸至校园。这些App平台通过网络信息向大学生兜售着自己的优势,诸如“0抵押0担保30分钟放款”等诱惑性的广告语,冲击着大学生们的心理。“不少学生虚荣心强、抵制诱惑能力差,自我保护意识也淡薄,易控制。”小王说,时下多数大学生均是在手机App上“下水”,而有些民间非法借贷机构还会进校发展业务,采取拉人头的方式,通过一些贷款平台的介绍或学生拉学生的模式,导致高利贷在高校蔓延。而大学生没有固定经济收入,还款能力差,最容易陷入贷款漩涡。

  小王说,2007年以来,尽管网络信用借贷对借款人的征信审查在不断完善,但新兴的校园网络借贷对征信的要求却较低,填补了大学生的需要。一些不良中介乘机寻找“口子”(即中介可通过非正规操作帮助借款人获得贷款的渠道),摸清操作底线,甚至与平台内部人员勾结,在中介内部,甚至有了以专门提供“口子”信息盈利的服务商。同时,这些中介往往以个人操作容易造成借款失败、额度会被压低等理由,怂恿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将个人信息交给他们,由他们“指导”操作借贷。“正是由于存在这些信息不对称,一些大学生被鼓动参与到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金融活动中。”小王说,一些“校园贷”平台的风控能力不足,中介会帮学生提供虚假信息,蒙蔽平台的信用审查。更有甚者,会利用获知的学生信息在多个平台上借款,远远超出学生的还款能力。

  相关规定

  高利贷高息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但有权索要本金

  高利贷在中国古代就存在,提到高利贷,人们往往将它与“负面”联系在一起,认为高利贷就是违法的。

  据了解,判断是否属于高利贷,通常是与银行同期的贷款利率进行比较,认为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按照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当中有两个关键数字:24%、36%,这也就给民间借贷利率划定了三个区域。借钱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24%时,是受法律保护的,这部分利息如果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偿还,法律是支持的。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36%,那么超过部分的利息是无效的,法院不支持债权人的这部分收益。而处在24%~36%之间的情况,若债务人已按30%付了利息,之后想把超过24%的部分要回来,法院同样不予支持。

  民间高利贷行为的法律后果仅是超出的利息不予保护,并没有规定对高利贷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如果约定的利率超过36%,就可算高利贷,是不是意味着欠的钱不用还呢。当然不是!高利贷的借条也并不是完全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如果借贷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要及时偿还借款的本金。也就是说,本金部分必须是要偿还的。

  当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放高利贷的行为,会扰乱金融市场,但不构成犯罪。我国《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犯罪的具体行为方式,并不包括高利放贷行为。

  那么,行业监管机构有哪些规范呢?华商报记者日前试图采访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未果。但查询有关资料后了解到,2016年5月,教育部和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布置安排制定完善各项应对处置预案,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内宣传推广信贷业务的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和个人,第一时间报请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各银监局、公安、网信、工信等部门依法处置。

  校园高利贷常用套路

  一些在校大学生在贷款陷阱里越陷越深,除了个人防范能力差以外,校园贷平台的“套路”也是很大的诱因。

  套路A

  低利息诱惑高手续费下套

  曾在一家借款机构供职的小龚介绍,为了诱惑大学生借款,不少放贷者会选择起初只以几百最多几千元的额度放款,且只做短期的方式。这就造成短期利息金额较低的假象,涉世不深的学生往往会受到迷惑。殊不知,放贷者往往规定了高额的手续费和各类费用,“加上这些变相的利息,实际利息就变得非常高”。

  套路B

  收取砍头息借1万扣2千

  西安市民王女士的女儿在学校向一家贷款平台贷了5000元,结果只拿到了3500元,几个月过去,本息已翻了3倍,现在需要归还1万多元。

  “借据记载的数额大于实际借款数额,这就是所谓的砍头息,是民间放贷者常用的套路。”小龚举例说,借款学生借1万元,贷款平台只付8000元,但还款仍按1万元计算。

  套路C

  介绍借款人另外贷款还账

  贷款后还不起了怎么办?除了采取一些非正常手段暴力催债外,一些“好心”的平台还会临时客串中介,介绍与之有关的另外一家借贷公司,让大学生拆东墙补西墙。因为利息较高,很多借款者需要贷出更多的款项才能平了以前的账,而这笔款项的利息加手续费等也会越滚越多,“窟窿会越补越大。”小龚说。

  套路D

  规避法律风险 留有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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