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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8人房产证到手被判无效 当年房款已难再买房

字号+ 作者: 来源: 2017-03-21

北京28人房产证到手被判无效 当年房款已难再买房,买房应不应该把子女加进房产证,房产证遗失补办流程,给父母买房,房产证上,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 刁明康 北京摄影报道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 刁明康 北京摄影报道

  时下房价飞涨,“逃离北京”已成一种网络热词,一些在北京购房的人已卖掉房屋去了别的城市。

  但是有28人却陷入另外一种境地:5年前东拼西凑借钱买下一套房,5年后却被法院判决购房无效。当年100余万买的房,如今已涨到近300万元,即使拿回当初的购房款,也难在相同地段买房……

  事情还得从2011年说起。

  当年8月,北京市民高阳(化名)等28位业主,以1.9万元——2.4万元每平米不等的价格,从北京丰泽益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泽益达)的机构处,购买了位于北京三、四环之间的朝阳公园路碧湖居小区内33套二手房,并办理了房产证。

  不料,2012年下半年,一家名为北京千禧年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禧年代)的单位称拥有这批房屋的所有权,并与业主打起了官司。

  2013年8月和2014年9月,双方两次对簿公堂,朝阳区人民法院与北京市三中院两次审判均表明:千禧年代对涉案房屋不具备权利,业主们的房产证为正当取得。

  千禧年代不服,继续起诉。

  2016年10月,交涉了两年后,业主们终于搬进新家。但两个月后,他们又收到一份来自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这次,朝阳区人民法院认定他们与开发商“恶意串通”,以8840元每平米的价格购房,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无效。同时,法院认为这批房产为千禧年代所有,出售房屋的开发商无权处置……

  据了解,当年这33套房总价为6841万元,如今该小区房价已飞速涨到每平米6.5万元,按这个市价计算,总价格已超2.1亿。

  2017年3月2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这起反复起诉、判决、上诉达5年之久的房产纠纷案件。

  日前,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详细走访。

封面独家丨北京28人房产证到手却被判无效 当年房款已难再买房

  举债在京买房,拿到房本却住不进去

  2017年1月15日,北京朝阳公园路碧湖居小区门口,七八个人站在路边讨要公道。高阳(化名)就是其中一位。他是一名博士,在北京某IT企业任职。

  2011年8月,高阳从一家名为“北京丰泽益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泽益达)的机构处获悉,可以买到位于朝阳公园西门的一个叫“碧湖居”的小区房屋。听说丰泽益达出售的房屋是经过法院核定的不良资产,比市场价便宜几千元,高阳很动心。

  “他们推出的价格为1.9万元至2.4万元每平米不等。”高阳回忆,当时该地段的新开发楼盘均价不到3万元,二手房价不超2.7万元每平米左右(千禧年代后来在起诉书上称,该地段当年的均价为3.3万每平米),因为要比市场价少几千元,他一咬牙,从朋友处借了些钱,买了一套44.75平米的小户型,每平米价格为2.4万元,一次性缴纳了107.4万元。

  “后来,因为维权,业主之间相识后才知道,有人为了给孩子买房,卖掉老家房屋,四处筹钱才买下这套房,还有业主的父亲直到去世都没能住进去。”高阳补充道,“一位知名大学的教授,至今仍租住在学校旁边的小平房里”。

  2012年6月到7月,高阳等28位业主陆续拿到了房产证和土地证。

  就在大家等着进屋装修时,突然被告知,一家名为千禧年代的公司向北京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要求北京市建设部门撤销这批房产证,原因是该公司与碧湖居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达公司)有经济纠纷,这批房屋的产权属于千禧年代所有。

  而当时,涉案房产正被千禧年代公司对外出租,租客一直未腾退。

  2012年12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向千禧年代做出了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京政复字[2012]468号)的决定。

  业主们遂向北京市长安公证处申请了一份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书,表明:若2013年1月15日前明达公司未把房屋交付业主,业主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3年1月15日,房屋未交,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强制执行公告,责令明达公司及相关权利人于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房屋交予业主,逾期未执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当时,执行法官到小区内贴了公告,很严肃地警告了房屋里的租户。”高阳说。

  然而,过了2个月,长安公证处又把这批公证书撤销了,理由是房屋交付不是公证处该管的事。法院的强制执行,最后也不了了之。

封面独家丨北京28人房产证到手却被判无效 当年房款已难再买房

  两次判合同有效,房产证为合法取得

  2013年7月,包括高阳在内的28位业主,将千禧年代告上法院,并要求千禧年代停止侵占并腾退房屋。

  2013年8月,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判决千禧年代对涉案房屋不具备权利,判决书表明:“业主们的房产证为正当取得”。

  千禧年代不服,上诉至北京市三中院。2014年9月,北京市三中院出具生效判决,维持原判。

  拿到判决书后,业主们再次要求千禧年代腾退房屋,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千禧年代则将28位业主中的21位以及明达公司作为被告,重新起诉至朝阳区法院(另7位诉至其他法院),同时拒绝退房。

  业主们一面责成售房的丰泽益达公司应诉,一面与千禧年代交涉搬家事宜。

  “我们去腾退房屋,遭到多次阻挠,整整两年才搬进去。”高阳向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介绍,直到2016年10月,28位业主才得以陆续搬进新家,部分业主也张罗着装修。

  然而,好景不长,刚搬进新家2个月,2016年12月29日—31日,28位业主中的21位再次收到一份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另外7位业主,其他法院目前未判决)。

  这次,法院判决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看到,业主黄云(化名)收到的《北京市朝阳市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表明,作为原告的“千禧年代再次提交的证据证明,其对涉案房屋享有权利,明达公司与千禧年代之间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沟通函件也足以说明,明达公司认可涉案房屋系千禧年代所有”。

  其次,法院认为,黄云等21业主购房过程不符合常理,“黄云与北京明达公司签订合同的购房价格为8840元每平米(封面新闻注:该合同为网签合同),该价格明显低于正常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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