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上调无碍就业大局
对职工来说,最低工资标准意味着维持基本生活和温饱的最低保障线,其意义在于保证每一名劳动者能够在正常劳动的前提下,获取一定额度以上的劳动工资。不过,也有观点认为,随着经济增速放缓,最低工资调整过快,可能会增加企业负担,甚至波及到就业。但目前从数据看,近几年最低工资的调整并未对我国就业总体状况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去年8月,国务院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健全劳动力市场体系。统筹兼顾企业承受能力和保障劳动者最低劳动报酬权益,指导各地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和调整频率。这意味着,未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而不是一味追求快速增长。
相关数据印证了这一趋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幅达到13.1%。其中,2011年至2013年,每年全国都有20多个地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2014年有19个地区调整,2015年更达到28个地区。不过,近两年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趋于稳慎,2016年只有9个地区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从增幅来看,随着经济增速放缓,近年来最低工资调整的幅度逐渐缩小。在已做出调整的地区中,2013年平均上调幅度为17%,2014年为14.2%,2016年则降至10.7%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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