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确保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均价环比不增长
(一)在预售审批、现房销售备案环节,严控商品住房申报价格。
对报价明显高于周边在售项目价格和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属于期房预售的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属于现房销售的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对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商品住房项目在销售中,要继续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二)大力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以及中介机构哄抬房价、发布不实房源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给予公开曝光。
去年930以后,市住建委牵头建立了包括10个成员单位的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强化市区、部门联动,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在全市全面实施存量房资金监管,保障交易安全。转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大力整顿规范中介行业。
去年四季度,对全市199个在售项目和7171家中介机构门店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执法检查;停止了17家违规企业网签资格,对3家严重违法开发企业降低资质等级,立案处罚58起;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注销了250家企业的资质。
今年前2个月,市区两级共检查房地产销售现场和经纪机构266项(次),行政处罚10起,限制网签50家。检查中发现,仍有小部分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中介人员违反政策法规和行业规范,违背职业道德,制造恐慌气氛,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等,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配合此次新政的实施,近期市住建委将会同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各成员单位,加大联合执法查处力度,重拳打击捂盘惜售、囤积房源、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参与炒房、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曝光。对违规主体,将实施联合惩戒,确保调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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