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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洗冤26年:代理土地纠纷案入狱 证人承认说谎

字号+ 作者: 来源: 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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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 读

  2003年,最高法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指令再审。但,在经历了两次重审之后,直至今日,79岁的老人依旧是戴罪之身。

  庭审休息时,法院院长突然双手作揖,跪倒在被告代理律师面前。而后因为院长此举,现场的数十名法院、检察院干警,对律师进行围攻、辱骂与推打。

  时隔26年,当初的代理律师已不愿再谈。但一份《山西省律师协会文件》中,详细记录了整个过程。

  张军,庭审的被告之一,曾是山西省政协政法办公室主任、中国农工民主党山西省直主任委员、山西省第二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因代理一起官告民的土地纠纷案在法院执行时受阻,他被送上审判席。

  经过了3天庭审,张军最终以受贿罪、诈骗罪、教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此后26年,张军的人生便被“申诉”二字充满。这期间,他得到了几十次社会各界联合声援;指控张军的证人陆续翻供,称证词系法院逼供所得;2003年,最高法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指令再审。

  但,在经历了两次重审之后,直至今日,79岁的老人依旧是戴罪之身。

  因代理土地纠纷案入狱

  “你是张军吗?”

  “是的,我是张军。”

  “我们是昔阳县公安局的,你因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逮捕。”其中一名警察拿出一张逮捕证。

  尽管已经过去二十七年,在79岁老人的叙述中,1990年6月8日下午4时许发生在山西省政协政法办公室的拘捕的每一个细节都历历在目。

  这一切源起于28年前一桩官告民的土地纠纷案。

  1989年,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安坪乡政府起诉安坪乡庞家峪村委会抢占位于庞家峪河滩的四百五十亩一分耕地。1969年安坪公社集结26个大队在庞家峪河滩垫摊造地七百余亩成立农场,讼争的这块耕地是农场的一部分。

  安坪乡政府认为这块地产权应该属于乡政府;而庞家峪村委会认为,这块地在庞家峪村界内,原本是由村民出资修整的,且地税和统销粮一直由庞村负担,因为学大寨运动的特定历史原因低价被政府收走,违背了村民的本意,因此,土地产权应属于村委会。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1989年第73号文件《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一九八六年三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发布之前,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或乡(镇)、村企事业单位租赁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凡恢复耕种的,应退还农民集体耕种,所有权仍属于原农民集体。

  张军对北京时间“暴风眼”(微信号:btime007)表示,当时昔阳县有很多类似庞家峪的土地纠纷情况,均是“学大寨”特殊历史时期的遗留问题。

  张军和同在山西省第二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的妻子郭章梅受庞家峪村民委托代理此案。

  1989年7月,晋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讼争土地归国家所有,庞家峪村将所占土地交归安坪乡政府,由共同26个村协商共管。

  败诉后,庞家峪村民不服,到山西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高院等部门上访、申诉。

  1989年10月24日,张军以特约记者的身份和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李果联合署名在《山西政协报》上发表了《证据不力的判决》一文,提出在庞家峪土地纠纷案中,法庭在原告没有提供足够且有力的证据的情况下,做出了与法律规定和参照习惯相违背的判决。

  1990年,时任省政协主席李修仁批示了庞家峪村民的申诉状,并指示法制委员会邀请法律专家讨论此案,并提出合理合法建议。张军时任省政协政法办公室主任,接受政协安排,具体承办此事。当时,张军向李修仁说明自己是此案的代理律师,李修仁告诉他在其位、谋其政,此言打消了张军的顾虑。专家论证会讨论结果认为这个案件判决有误。

  三罪并罚被判15年

  张军没想过自己会因为这起土地纠纷案身陷牢狱。

  昔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的时候与庞家峪村民发生了冲突,执行受阻,庞家峪梁万喜等五名村民因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捕。根据被捕村民案发时的证词,张军的一些言行为他们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提供了指导,张军因此被捕。

  1991年1月16日昔阳县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张军犯受贿罪、诈骗罪、教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罪,共有期徒刑十五年,并退还索贿、受贿、诈骗的全部赃款。1991年6月6日,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认定,张军犯受贿罪,受贿三千元,索贿一万五千元。其中,庞家峪村民为感谢张军代理土地纠纷案送给其现金一千元,庞家峪村民认为“办事还得靠张军,不能冷了张军的心”送给张军两千元,张军以一二审要收取“标的费”、在报纸发表文章、开会需要花钱为由向庞家峪村索要一万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诈骗罪的来由是他在受聘太原某公司法律顾问期间,帮助该公司处理法律纠纷时,以应酬为由,骗取该公司香烟、健力宝等物品自用,价值884.4元。张军在另一公司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处理纠纷应酬时让某酒家开了三张虚假饭票共计1190元,在公司报销。

  根据判决,张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罪的案情为:“他向庞家峪村民泄露,山西省最高法给省委打了报告,认为庞家峪土地纠纷案一二审判决是正确的。并教唆前来上访的庞家峪村民,给他们面授机宜:‘干部要少出面,妇女老人打头阵’,并别有用心地向上访人员介绍,另一县某村也打着一个土地纠纷官司,几百名群众出动,拿着木棒、火枪,每天在地里守着,暗示庞家峪群众采取对策,阻挠法院执行判决。在法院到庞家峪村宣传法律期间,张军通过电话向村民刘存祥透露山西省高院要暂缓执行的的决定,并叮嘱说:‘你们不要怕,村里的人要拧成一股劲,团结起来顶住。’还指使刘存祥等人多搜集对方的动向和情况,拍些有用的照片,掌握些有用的资料,经常向他汇报以便研究对策。”

  2017年4月张军向北京时间“暴风眼”(微信号:btime007)否认了上述说法:“法院的人抓了我以后挨个到我工作过的地方调查我,这些罪名是他们硬扣在我头上的,我有证据证明自己清白,但是他们不采信!”

  一场“特殊”的庭审

  一审判决书显示,李飞等六名辩方律师中的五名“中途无故退庭”,剩下一名律师“因违反法庭纪律被责令退出法庭”。庭审现场究竟发生了什么,致使辩方律师集体退庭?

  山西省律师协会呈报给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的1991年2号文件“关于六名律师在昔阳县参加诉讼职务权益和人身权利遭到严重侵害的报道”讲述了开庭当天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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