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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今年应该会很忙。

字号+ 作者: 来源: 201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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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6日中午传出消息,腾讯和搜狐在近期,以涉嫌侵犯其所属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今日头条诉至海淀法院。目前,案件已被受理。当天下午,今日头条也将腾讯起诉至海淀法院,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腾讯侵犯今日头条作品版权问题。海淀法院已正式立案。

  4月26日是知识产权日,三家公司先后起诉同行关于版权方面的问题,还真是撞上了良辰吉日。这种三家公司一块儿来互相起诉,这对海淀法院来说根本不算事儿。

  1、

  海淀法院成立于1952年12月1日,法院审判办公楼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2号。这个地理位置位处中国信息技术产业的发祥地,也是众多互联网、游戏公司的注册区域。1995年,海淀法院被确立为全国首批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而又由于这个法院所处的位置,很多跟互联网、游戏行业相关的诉讼,都在此处进行起诉、审判。这里的诉讼案件和创新手段,也都能成为国内高新技术相关案件审判的标杆。

  比方说首例股权众筹案件、首起涉网约车的交通案件、首例P2P网络借贷案件、首例网络拍卖不正当竞争案,都在海淀法院进行审判。在这里,你可以看到最新型的诉讼案件。而且在手法上,海淀法院应该也是全国基层人民法院中走得最前的。比如说直播审判快播涉黄案、首次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通过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等等。

  有趣的是,在这里,你可以最直观地看到中国互联网行业某个细分领域最直接的争锋相对。比方说京东诉天猫不正当竞争、百度VS搜狗不正当竞争案、360起诉百度捆绑安装手机助手案、360起诉百度恶意诱导用户举报、百度外卖”起诉“腾讯”“搜狐”等网络公众平台侵犯名誉权、去哪儿网起诉携程利用公关手段侵犯其名誉权一案。

  这或许是中国互联网人最熟悉的一个法院了。2014年的知识产权日,乐视、优酷、腾讯、搜狐四家互联网公司,就联名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赠送锦旗,上书“保版权维秩序,行公平张正义”。

  2、

  互联网公司对簿公堂的事情是越来越多了,背后意味着行业的竞争非常激烈。一般来说,媒体的关注点,往往就在于提出诉讼的那一刻,这几年除非类似3Q大战或者快播这种颇有关注度的案件,媒体和公众对其他互联网诉讼案件已经司空见惯。

  对于这些互联网公司来说,索赔的金额一般在几十万到几百万之间,有时候对于这些公司来说,胜诉之后赚到的这点钱压根不算什么,反而是实际上投入的时间、精力与资源相当多,投入产出比是不匹配的。

  但是这些公司还是乐此不疲。关键点其实在于,互联网公司提出诉讼可以给外界一个敢于拿法律来背书自己,自证清白的形象,甚至是表达立场,以及向对手宣战的意图。

  这一次腾讯和搜狐又再次来到了海淀法院。腾讯和搜狐方面说,因今日头条涉嫌侵犯其作品版权和约稿版权,两家分别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交诉状,目前相关起诉已立案百余件,要求今日头条立即停止对涉案作品提供在线传播,并就涉案作品索赔经济损失百万级。

  今日头条也算是海淀法院的常客了。去年11月,凤凰新闻就以今日头条恶意劫持凤凰新闻客户端流量,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今日头条立即停止有违基本商业道德的恶意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因认为对方通过头条移动网站恶意向用户提供含有广告的凤凰网站内容,今日头条以不正当竞争将凤凰网”诉至海淀法院,索赔2000万元。这个诉讼似乎还未有结果。在这之前,今日头条也以商业诋毁为由起诉搜狐公司,要求搜狐公司停止商业诋毁行为、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针对这次腾讯和搜狐的状告,今日头条很快就反扑一把,也去趟海淀法院。头条号负责人称,腾讯下属的天天快报平台,曾多次侵犯今日头条的作品版权。

  枪打出头鸟。今日头条目前已经估值120亿美金,作为最早一批拿“智能推荐算法”来做资讯类APP的公司,今日头条因此而崛起。最近,今日头条刚刚宣布D轮融资10亿美元,估值已经达到了110亿美元。多家数据报告显示,移动新闻客户端市场,今日头条以近6亿用户量、1.2亿的月活坐稳第二名的交椅。

  而且,今日头条的崛起,带起了所有资讯类产品也开始走这条路子。整体来说,各家商业模式几乎都一模一样,竞争自然就白热化。

  3、

  今日头条眼下已达百亿美金估值。业内对其营收规模之大有不少传闻。起码在众多媒体看来,随着目前流量红利逐渐消失,BAT等诸多巨头也在加大内容分发领域的竞争力度,不站队的今日头条陷入被“围剿”的境地。

  而“围剿”中,舆论战争中最好手段之一,就是从各家都还没有完全完善的版权问题入手。就那这次诉讼来说,无论是腾讯、搜狐还是今日头条,各自所提对方平台的问题,从实际使用中都多多少少可以遇见。当然目前海淀法院的结果还没有出来,不好下“是不是官方的行为”这种类似的结论。

  而且,资讯类平台,版权问题的解决或许并非一朝一夕,特别是在自媒体时代。比方说短视频,各家给出了巨额的现金补贴,也吸引了不少打擦边球,薅平台羊毛的搬运工。这种搬运工以平台补贴为生存条件,毫无版权意识,但深知如何吸引眼球。

  搬运工该不该“杀”?我想目前没有平台敢下这个决心。起码鼓励新的内容原创团队,还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阶段,搬运工还是可以起到丰富平台内容的作用。而对于原创作者来说,搬运工也在进一步对其内容进一步宣发,在量还没起来的时候,应不应该主动去维权?可见,版权在接下来会是一个长时间的话题。

  长远来看,内容创业的火爆,不顾版权的搬运工,分流了平台的很大部分流量,挤压了新兴的原创内容团队,对平台自己的长远发展,必然是不利的。搬运工对任何平台来说,都是饮鸩止渴。

  海淀法院今年工作量的增量来自于哪里,很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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