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焦点

跟人类无关的化石是文物?辽宁“化石”案惹争议(2)

字号+ 作者: 来源: 2017-04-25

现年45岁的双下肢残疾人高国辉也是被告人之一。“指控我卖了几只鸟化石。第一我并没卖,在那儿放着;第二那是攒的,多种化石拼凑起来的,根本就不是真的,能有什么保护价值?”此案中,高国辉属于被判得最轻的之一

  现年45岁的双下肢残疾人高国辉也是被告人之一。“指控我卖了几只鸟化石。第一我并没卖,在那儿放着;第二那是攒的,多种化石拼凑起来的,根本就不是真的,能有什么保护价值?”此案中,高国辉属于被判得最轻的之一,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7万元。

  “开庭的时候,法官对我们施加压力,不准辩解,并限定律师辩护时间,每个律师只给5分钟。有的被告人进行辩解时,检察机关就取消其投案自首情节。”徐磊说。

  前述被告人均不服生效裁决,先后进行了各种申诉,在一份写给国家信访局的情况反映信上,有31名被告人或被告人家属签名。红星新闻今年3月初在朝阳市见到了其中的15人。在他们的一个微信群里,已有包括第一、第二、第三被告人在内的40人要求启动案件再审。

  巨额罚金让很多家庭倾家荡产。

  根据2012年4月25日《辽沈晚报》报道,农民李阴芳1996年挖坑种树挖出中华龙鸟化石,轰动全世界,基本解决了100多年来困扰世界的鸟类起源问题。但李阴芳如今也在申诉者中,他被以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爸爸现在沈阳造化监狱服刑。下监时让签认罪书,他不签。2月份我去探视,他还说要想办法申诉。”李阴芳的女儿李冬伟告诉红星新闻,化石都是在种地、植树时偶然发现的,最终由国家收藏。

这三份法律文书让92人获刑268年,并被处以4100余万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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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点

  涉案化石到底是不是文物?

  最高法编写同类案参考“非文物”

  为什么这么多被告人要求改判自己无罪?

  这个案件的焦点在于:距今亿年级别的侏罗纪、白垩纪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到底是不是文物?

  文物是做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遗留下来的,由人类创造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一切有价值的物质遗存的总称。那么,年代久远且与人类活动无关的动植物化石是文物吗?

  被最高法收作判例并附指导意见的广东一则判例显示:并不是。

  2009年,在辽宁省朝阳市做化石生意的朱丽清以假名将一香港买家欲购买的一块鸟类化石(商定价格为1.1万元)发往珠海。林某接收后帮其以假名托运澳门,后被海关查获,朱被抓获。经鉴定,该化石属距今6700万年至2.3亿年期间的白垩纪鸟类化石。

  珠海市检察院以朱丽清犯走私文物罪,向珠海中院提起公诉。朱辩称,其认为卖的是工艺品,不知道卖的是化石。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所涉化石不是刑法意义上的“文物”;鉴定报告形式和内容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应作为定案依据;本案证据不足,建议宣告被告人无罪。

  珠海中院认为,朱丽清逃避海关监管,走私珍稀古生物化石出境,其行为构成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物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当。该院判处朱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宣判后,朱丽清提出上诉。广东高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关系到“走私年代久远且与人类活动无关的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如何定性”的朱丽清案,2012年被列入到最高法编写的《刑事审判参考》第84集,作为第744号指导案例发布。

  最高法有关此案的指导意见指出:古生物化石是重要的地质遗迹,它有别于文物,是宝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柱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规定:“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柱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古脊柱动物化石也应根据此部门规章进行限制性解释。

  2006年文化部《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柱动物化石保护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柱动物化石,是指古猿化石、古人类化石及其与人类活动相关的第四纪古脊柱动物化石。”这对“古脊柱动物化石”作了限制性解释。

  指导意见认为,对于时间久远而与人类活动无关的古脊柱动物化石,不适用于国家有关文物管理保护的规定。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四纪约开始于248万年前,而朱丽清案所涉是距今6700万年至2.3亿年期间的古生物化石,显然距离第四纪时间久远,与人类无关。所以,朱案所涉化石不属于刑法规定的“文物”。

  因此,徐磊告诉红星新闻,“我们涉案的辽西化石不是文物,而国家并没有倒卖化石罪。我也找过朱丽清本人。”徐磊认为,同一个国家不可能有两种刑罚标准。

  此外,2010年9月签发的《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二条中明确界定“古猿、古人类化石以及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四纪古脊柱动物化石的保护依照国家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这也佐证了早于此时期的古生物化石不是文物。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二条明确界定“古猿、古人类化石以及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四纪古脊柱动物化石的保护依照国家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二条明确界定“古猿、古人类化石以及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四纪古脊柱动物化石的保护依照国家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22条还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化石捐赠给符合条件的收藏单位收藏。

  质疑

  40名申诉当事人称判得荒诞

  指出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均无资质

  40名申诉当事人认为,此案判得荒诞、荒唐,而且这94人甚至都互相不认识,也给并案判了。

  同时,他们还提出了几点质疑——

刘存余办有中国北票翼龙化石博物馆。他没想到,以妻子朱海芬的名义捐赠给河南省地质博物馆的朱氏莫干翼龙的化石,令妻子成为被告。

  刘存余办有中国北票翼龙化石博物馆。他没想到,以妻子朱海芬的名义捐赠给河南省地质博物馆的朱氏莫干翼龙的化石,令妻子成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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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捐赠也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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