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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呼和浩特原市长汤爱军家庭式腐败:妻儿均涉案

字号+ 作者: 来源: 20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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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爱军 资料图

汤爱军 资料图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14份刑事判决书披露了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原市长汤爱军的家庭式腐败案情:汤爱军一人落马,妻子、儿子均牵涉卷入;在汤爱军一审被判后,其儿子、妻子也先后被判获刑。

  2016年10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汤爱军受贿案,判决汤爱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两个多月后,即2017年1月,汤爱军的儿子汤聪、妻子王荣杰的案件亦先后被鄂尔多斯市基层法院宣判。汤聪,原系中国农机院现代农装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王荣杰,系内蒙古人民医院原主任医师。

  2017年1月6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汤聪因犯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2017年1月24日,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荣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1999年至2013年,汤爱军为呼伦贝尔市呼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赵广玉、内蒙古万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邬倩、李建勇等59人(企业)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789万余元。

  人民网此前报道,汤爱军的判决书有190多页,宣读了一个多小时,法院逐一认定了汤爱军的59项犯罪事实。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公开的14份刑事判决书主要涉及汤爱军在工程承揽、协调煤炭外运指标、安排调动工作、干部提拔使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财。受贿时间主要集中于从2004年其担任呼伦贝尔市委副书记、市长开始,一直到其落马被查的前半年,即2014年2月。

  值得注意的是,汤爱军是2013年12月退休的,在退休后,仍有行贿人向其赠送金条。

  插手承揽工程

  公开的14份刑事判决书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汤爱军利用职权影响力插手工程,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后接受请托人贿赂。此外,这些行贿人员均是在2014年8月汤爱军被调查后,陆续主动投案。

  在公开的14份刑事判决书中,有关汤爱军利用职权插手工程的事实最早是在其担任呼伦贝尔市长任上。

  2004年,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确定开发陈巴尔虎旗宝日希勒巴彦煤矿一号井、二号井。汤爱军的老乡赵某某作为呼伦贝尔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某矿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某矿业公司在陈巴尔虎旗开发煤矿,请托时任呼伦贝尔市市长汤爱军,汤爱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某矿业公司取得煤炭资源的竞争优势、帮助办理申报和批准手续等,后某矿业公司顺利成为陈巴尔虎旗巴彦二号井采矿权人和开发业主。

  2008年至2012年期间,在汤爱军已经调任呼和浩特工作时,王荣杰帮助汤爱军先后五次收受赵某某贿赂款700万元人民币。

  除了插手煤矿开发外,汤爱军还帮人协调煤炭外运指标。

  2008年煤炭市场竞争激烈,煤炭铁路外运指标紧张。2008年底,内蒙古某某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为增加其煤炭铁路外运指标,法定代表人王某某拿着一份清水河县政府给呼和浩特市政府的相关报告,找时任呼和浩特市市长汤爱军寻求帮助,汤爱军签字后,呼和浩特市向呼和浩特铁路局发函请求增加王某某公司的外运指标,呼和浩特铁路局因此增加了王某某公司的铁路外运指标。

  为了感谢汤爱军在煤炭外运指标上提供的帮助,王某某先后两次送给汤爱军现金及用餐卡折合人民币10.5万元。

  此外,道路等市政工程和矿产开发也是汤爱军插手的领域。

  2005年,调任呼和浩特市担任市长不久,汤爱军就插手了呼和浩特市飞机场至黄河少镇河西公司专用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他帮助福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郝爱湛拿下了项目,郝爱湛跑到其家中,送了10万元。

  2009年到2012年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璟祥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武璟与他人合伙承揽了呼和浩特市政管理局远经二路道路及雨污水管道路灯工程。在工程没有验收的情况下,汤爱军要求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提前支付工程款540万元。2014年2月,武璟通过汤爱军妻子向汤爱军赠送了一根500克金条,价值15万余元。

  2008年9月,张立贵等人以5.82亿元竞买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后卜子铁矿采矿权,后因其没有缴纳竞买价款。按照约定,张立贵缴纳给呼和浩特国土资源局的7000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

  后经汤爱军协调,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退还了张立贵3970万元,并从保证金内替张立贵缴纳了拍卖公司的拍卖佣金1360万元。作为回报,2009年10月,汤爱军收受了张立贵通过他人送的20万元人民币。

  帮违规开发的地产商减轻处罚

  汤爱军不仅帮人承揽工程打招呼,还帮违规开发的地产商减轻或逃脱有关行政部门的处罚。

  2009年,内蒙古建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开发公主花园住宅小区项目时,将应建设12层的楼房建成16层。按规定对于违规建设应接受规划部门处罚。

  为免除罚款,内蒙古建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李增水以公司的名义,送给时任呼和浩特市长汤爱军一张存有1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后汤爱军的妻子王荣杰将该张卡上的款项取出用于日常生活花销。

  2016年12月1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判处内蒙古建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20万元;李增水犯单位行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此外,还有一份判决书也提到,一地产商想通过以缴纳罚款形式调整容积率的事项,向汤爱军行贿。

  2008年,内蒙古泰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王某某希望通过以缴纳罚款形式调整容积率,为此,通过一个名叫郑伟业的人拜托汤爱军帮忙。

  因缴纳罚款方式调整容积率不符合政策规定,呼和浩特市规划局不同意以缴纳罚款的方式为内蒙古泰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筑·家”项目调整容积率。

  2008年11月的一天,郑伟业再次找到汤爱军,就房地产项目以缴纳罚款方式调整容积率事项上让汤爱军再次给予帮忙,并送给汤爱军30万元人民币。

  时任呼和浩特市规划局局长周某证言称,汤爱军就“筑·家”项目以缴纳罚款形式调整容积率的事情电话咨询过他,他当时告知汤爱军此事违反相关规定,无法办理。

  2014年6月,即汤爱军落马前两个月,汤爱军将30万元退还给了郑伟业。2015年1月26日,汤爱军涉嫌受贿罪被正式逮捕。当日,郑伟业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上交现金30万元。

  2016年11月29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郑伟业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安排工作、人事调动晋升

  公开的14份刑事判决书中,有多份直指汤爱军在担任地方主官时,利用帮人安排工作和在人事调动晋升上收受他人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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