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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红通疑犯郭文贵的暗战史(3)

字号+ 作者: 来源: 2017-04-19

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在骗购外汇案中,为了获得购买第二架私人飞机的贷款,郭文贵指使其公司员工“造”租赁合同、“编”飞机注册证、“PS”外汇审批证明,从境内筹资,左右腾挪,借道12家壳公司,最终从交通银行北

  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在骗购外汇案中,为了获得购买第二架私人飞机的贷款,郭文贵指使其公司员工“造”租赁合同、“编”飞机注册证、“PS”外汇审批证明,从境内筹资,左右腾挪,借道12家壳公司,最终从交通银行北京一家支行骗购外汇1350万美元,转往香港。

  这1350万美元仅是郭文贵在香港获取贷款的收入凭证,贷款评审通过后这笔钱的任务就已完成。转到香港之后,这笔钱很快就分四笔直接转入了新川发展有限公司,一家由郭文贵实际控制的香港空壳公司。

  “这个账户的资金从来没有过经营往来,只是按照郭文贵的意思支付相关费用。”原盘古公司员工解洪淋说,主要包括:第一架飞机的还款,每月在20万美元左右,香港南湾别墅装修和贷款费用,贷款每半年1200万港币左右;第二架飞机的装修费用,北京后海四合院装修费用及家具的购买,购买游艇等。

  民族证券成为郭文贵的“提款机”

  记者调查发现,郭文贵以裕达、政泉、盘古三大地产板块为依托,在境内、香港和维京群岛等地成立了一百多家公司,其中40多家为空壳公司,仅用于资本运作。

  这些公司的工商资料上很难见到他的名字,但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均是郭文贵,不少涉及资金的涉嫌犯罪行为都是通过这些壳公司实施的。

  在开发房地产之外,郭文贵将目光锁定了现金流充裕的金融机构,进军证券业,从拥有优先认购权的第二大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手中夺走民族证劵。

  在2011年获得民族证券控制权之后,郭文贵涉嫌多次挪用民族证券资金,已查明金额最大的一次是2014年,挪用20.5亿元,至今仍有17.4亿元未归还。

  时任民族证券董事长赵大建说,2014年8月左右,郭文贵向民族证券高管下达了融资任务,要求融资越多越好。当时,郭文贵已经没有可以抵押的资产,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融到资金。

  “当时公司融资额加在一起有至少150亿元,付息还款压力很大,需要阶段性的大额资金用于还款,如果不及时还款的话,会引起连锁反应。”时任盘古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吕涛说。

  后来,郭文贵亲自给赵大建打电话,要直接挪用民族证券资金,出了问题他会负责,“我没有同意,跟他说直接挪用将来肯定会出大问题。”

  不久,郭文贵的亲信、时任盘古公司财务总监兼民族证券财务总监杨英找到赵大建,表示民族证券刚发完次级债,加上之前增资扩股的资金,账上有几十个亿,为了民族证券资金的流动性,建议与恒丰银行签一个同业存款协议,利息8.3%。

  赵大建说,签字之后,杨英告诉他郭文贵的资金问题由恒丰银行解决,他听了觉得这笔钱可能会有问题,感觉同业存款协议达到了郭文贵挪用民族证券资金的目的。

  此次挪用共分四步走:

  第一步,表面上,民族证券以“同业存款”形式将20.5亿元存入恒丰银行;

  第二步,私底下,双方签署委托定向投资协议,即“抽屉协议”,恒丰银行把这笔钱按照民族证券的指令转到四川信托;

  第三步,由四川信托办理信托贷款,根据民族证券指令将资金以贷款形式分别发放给郭文贵联系的光明石业公司及郭文贵实际控制的三家壳公司;

  第四步,除光明实业留用1亿元之外,其余资金均转入盘古公司、政泉公司等郭文贵实际控制的公司账户。

  据介绍,这些钱主要用于偿还盘古、政泉、裕达板块相关公司贷款及个人借款等。

  在郭文贵掌控之后,民族证券已然成为郭的“提款机”,资金被挪用犹如家常便饭。

  2011年6月8日买入民族证券,取得牌照;2011年9月、10月,挪用民族证券资金10亿元,用于偿还个人及公司债务,2013年1月偿还;2013年3月,挪用民族证券资金8亿元,主要用于河南裕达的经营,2014年初偿还;2014年9月,挪用民族证券资金2.8亿元,给盘古等公司支付借款利息,2014年12月用再次挪用的钱偿还;2014年10月,挪用民族证券资金20.5亿元,其中17.4亿元至今未还。

  在赵大建等人看来,对债台高筑的郭文贵而言,民族证券就是他的“钱袋子”,其购买民族证券的主要目的为了更便利地获得资金,随时缺钱随时取用,毫无底线可言。

  两个贵人

  郭文贵在资本市场纵横驰骋,离不开两个大贵人马建和张越,分别为原国家安全部副部长和原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文贵在“国家安全”和政法权力的幌子下总能逢凶化险,屡屡有斩获。

  新京报(ID:bjnews_xjb)记者独家获得马建一段长达28分钟的供述视频,马建表示,他和郭文贵在2006年左右经工作结识,从2008年到2014年,他多次为郭文贵给与帮助。郭给他行贿总价值大概6000万左右人民币。

原国家安全部副部长马建 图片来自网络

原国家安全部副部长马建 图片来自网络

  马建称,2008年左右,郭文贵在建设金泉广场写字楼时增加容积率,北京市规委要对违规建筑处罚。按照处罚最高的规定可以拆除这些建筑,郭文贵因此会面临几个亿的损失,他派人以国安部的名义,给北京市规委发函,希望北京市规委,在不严重影响郭文贵公司利益的情况下,依法作出处理,北京市规委将情况报给时任北京市副市长,经批准,最后只对郭进行了罚款处罚,为郭文贵挽回了数亿元的损失。

  2010年前后,郭文贵向安全部门反映其公司一名叫曲龙的高管曾帮其代持了一些资产,但曲龙之后不但不归还这些资产还敲诈郭文贵,马建派员到河北跟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口头汇报,很快张越决定由承德公安立案,为了让河北更加名正言顺的立案,马建派员以国家安全部的名义,给河北省公安厅发函,说明郭文贵是安全部门的工作关系,为国家安全工作作出过贡献,后正式立案,对曲龙抓捕,最终曲龙被承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原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 图片来自网络

原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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