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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5后”副县长涉案或达两千万被双开:穷怕了

字号+ 作者: 来源: 2017-04-17

【图】“75后”副县长涉案或达两千万被双开:穷怕了,常委副县长和纪委书记,湖北两县委书记被双开,女副县长被男司机掌控,28岁女副县长

  陈向华被带走,郴州官场和民间一片哗然。

  因为做事有魄力,他被称为“陈大胆”。如果没落马,这个27岁担任团县委书记,32岁担任嘉禾县委常委、副县长,34岁官至汝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的干部,可谓前途不可限量。

  然而,在纪委工作过两年,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他,却认为帮别人忙,收取回报是一件正常的事。最终他在贪、色、义“三把刀”的作用下,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

  陈向华,男,1978年7月出生,在职研究生文化,资兴市人。2010年7月至2012年9月,陈向华担任嘉禾县委常务、副县长,2012年9月至2016年9月任汝城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梳理陈向华的成长及政治轨迹,不难看出,陈向华对“钱”的渴望很早就已显露出来。

  梳理陈向华的成长及政治轨迹,不难看出,陈向华对“钱”的渴望很早就已显露出来。

  2016年8月24日,时任汝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的陈向华参加了一个政府项目会,也就在当天,郴州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刘石军和几名纪委工作人员,在会场将他带走。当时他脸色不好,人也瘦了一圈,与平日“霸道威风”的形象大相径庭。

  “恐惧,接近崩溃。”刘石军说,“被抓之前,陈向华几乎每天都让司机开车载他从汝城跑回郴州,与别人串供,可谓心力交瘁。”

  郴州市纪委通过调查,认定陈向华涉嫌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涉案金额或达2000余万元。目前,陈向华已被开除党籍、公职,相关案件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受贿后担心败露,找人串供

  2010年,陈向华调任嘉禾县委常委、副县长,认识了县煤炭局局长欧林军。2011年春节,欧林军给陈向华拜年,打了一个5000元的红包。“从没见过这么大红包”的陈向华又惊又喜,对欧林军产生好感,从此把他当做好兄弟。之后,陈向华分管煤炭局,与欧林军的交往更加密切。在欧的介绍下,陈向华认识了很多老板。

  刘石军说,这些老板们出手阔绰,打牌,钱都是用密码箱装,陈向华刚开始只是在边上看看。后来,有些老板就邀陈向华一起玩,还给他打牌的本钱,说“输了算我的,赢了算你的”。“因为他是副县长,老板们都放水,所以每次陈向华都赢。”

  虽然老板们给陈向华“送”钱,但陈向华并不尊重他们,对待老板就像对待“马仔”一样。在审讯中,陈向华坦言,自己一方面瞧不起他们,另一方面很不甘心。“为什么他们字不识几个,能有这么多钱?”在这种心理的作用下,他的胃口变得越来越大,挣钱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

  2011年下半年,嘉禾县启动四大煤矿棚户区项目改造,欧林军邀请陈向华入股,陈同意了。在此期间,陈向华认识了某房地产公司老总胡某,并为胡某在棚户区改造工程中提供帮助。有一次,陈向华和欧林军、胡某三人经过郴州小埠南岭生态园别墅区。“陈向华说,哎呀这个房子真好,以后有升值空间。后来又跟胡某说,我帮你这么大忙,你也不表示一下?”2011年10月,胡某出资211.4万元为陈向华和欧林军分别购买了一套别墅,其中为陈向华出资142.14万元。2015年5月,陈向华以高出市场价74.9万元的价格将别墅转让给一公司老板肖某。

  刘石军介绍,去年5月,陈向华的问题就已浮出水面。郴州市纪委接到举报,称陈向华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我们就去查,一查吓一跳。”

  之后,陈向华被郴州纪委约谈,希望他坦白从宽,但他“没有抓住机会”。不仅如此,他还伪造证据,与他人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

  2016年7月,欧林军被调查后,陈向华担心欧供出自己,多次与胡某串供。胡某同意按陈向华要求统一口径,在郴州市纪委调查期间作出“陈向华2015年底归还90万元”的供述。此外,陈向华还找到肖某,将多收的70多万元分两次退还。市纪委调查组找肖某了解情况时,肖某按照与陈向华统一的口径进行了陈述。

  做事有魄力,民间称其“陈大胆”

  在汝城民间,陈向华有“陈大胆”之称。因为他做事有魄力,别人不敢拍板的事情他敢拍板,别人不敢签的字他敢签。这是一把双刃剑,在中国近十年的县域经济改革中,这一类型的官员往往强势,能办成事,但如果运用不当,反会被“大胆”所害。刘石军说,陈向华正是如此。

  案件审理报告显示,在任嘉禾县委常委、副县长,汝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期间,陈向华收受红包礼金共计133.3万元,欧米茄手表2块,黄金100克;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获利101万元;非法占有22869元。在红包礼金这一块,任何节假日陈向华都不放过,“有次清明节,他跟一个老板说手头有点紧,这个老板就分四五次把90万元打到他的账上。”

  陈向华自称懂经济,在其他人看来,他的确有商业头脑,善于理财。刘石军说,陈向华收受的贿赂,很多都是刚进口袋,就被他拿去买股票、基金,或者买房子,让钱升值。作为官员,陈向华曾和一个周姓生意人,以及原宜章县委副书记张卫星合伙成立了公司,陈向华占股20%。这个公司的第一笔业务,就是参与或承建汝城县盈岭公路项目、汝城县三号楼小区建设项目等工程,公路盈利320万元,陈向华获利部分马上被他投入到了汝城的其他项目建设中。

  刘石军说,在此过程中,陈向华充分发挥了他“大胆”的性格和经济头脑,本来要搞公开招标的,他大笔一挥就变成了邀标模式。此外,他还通过转包、转借、“借鸡生蛋”(纠集老板去买某块地,成立房产公司,实际掌控权在他手上)等方式,大肆谋取利益。另外,陈向华还多次入股银行,先后投资465万元入股当地银行,获利37万余元。

  案件审理报告显示,陈向华在担任嘉禾县委常委、副县长,汝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共同收受他人财物1651.9万元。此外,陈向华还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操办岳父丧事并收取礼金,挪用公款旅游,违规使用、装饰公务用车,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等。

  

  忏悔

  “我是被‘三把刀’所害”

  陈向华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他忏悔说,“我是被‘三把刀’所害。”

  第一是“贪”。陈向华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结婚时,他是安仁县委组织部最年轻的干部组组长,但买一辆摩托车都要跟别人借钱,“穷怕了,所以总想着挣钱”。到嘉禾工作后,看到老板们出手阔绰,他逐渐心理失衡,发展到借权敛财,插手工程项目,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

  第二是“色”。任职期间,陈向华与多名女性有不正当关系,这让很多老板可以通过他身边的女人拉近关系。

  第三是“义”。陈向华与老板们称兄道弟,下属叫他“陈老板”,他甚至还沾沾自喜,“慢慢地把自己当成老板一样,投资、入股、搞项目、玩女人。同时为老板们谋利,自己也分得利益。”

  梳理陈向华的成长及政治轨迹,不难看出,陈向华对“钱”的渴望很早就已显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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