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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收养多名弃婴难落户 官方:僧人未备案(2)

字号+ 作者: 来源: 2017-03-27

3月24日上午,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大队相关负责人就孩子落户一事回应澎湃新闻称,根据相关调查,一些单身妈妈在生下小孩后,在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过程中,部分只登记了单亲母亲,部分将道禄登记为父亲,但

  3月24日上午,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大队相关负责人就孩子落户一事回应澎湃新闻称,根据相关调查,一些单身妈妈在生下小孩后,在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过程中,部分只登记了单亲母亲,部分将道禄登记为父亲,但事实上道禄并非孩子的亲生父亲。

  该负责人援引现有的户籍政策称,非婚生育出生的人员,出生医学证明上有父亲、母亲信息的,应当由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凭父母扶养协议或者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出生医学证明、直接扶养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向拟落户人员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该负责人说,按照江苏省的相关规定,非婚生育的新生儿也应办理户口登记。如果随母申报,亲生母亲应持身份证办理相关手续。如随父申报,必须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现在的问题是,这些孩子的母亲迟迟不见踪影,而道禄则无法提供亲子鉴定证明。这些孩子无法落户就卡在了上述问题上。

  上述负责人坦言,道禄出于善心抚养这么多孩子,其出发点是好的,但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孩子办理落户,最好由母亲承担抚养责任,方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孩子们的权益。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道禄以宗教界人士的名义收留弃婴,应该依照《民政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规范宗教界收留孤儿、弃婴的通知》规定,是依法登记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经认定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及上述三类主体兴办的收留孤儿、弃婴机构。

  南通市宗教局及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大队向澎湃新闻证实,

  道禄所在的万善寺属于违建,并非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而道禄本人也不是经认定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也就是说,道禄及其寺院也不满足收留弃婴的主体条件,因此,这些孩子也无法将其户口落在寺庙的集体户籍上。如果确实是弃婴,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送到社会福利院进行抚养,可为他们办理社会福利院集体户口。(文中的恩恩、刘丽、黎青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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