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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店长责令撕人民币 员工抗议:这是国家的钱

字号+ 作者: 来源: 2017-03-24

国美店长责令撕人民币 员工抗议:这是国家的钱

  【观察者网 综合报道】3月23日早上,经微博验证的济南本地生活资讯账号@济南头条,发布了一条网友爆料的消息,称在山东济南历城区洪家楼一家国美电器里,因员工没有完成任务,店长强迫员工自掏100元当场撕掉。视频流传出来后,引发网民的关注。

微博截图

微博截图

  视频中显示,四、五名员工模样的年轻人站成一排,一名女子要求他们撕掉手中的钞票,“把钱拿出来,抓紧,全部都撕掉”。

  随后这几名年轻员工分别都将手上的钞票撕成碎片并散落在地上。

  视频中,周围有人小声提出异议:“这都是国家的钱”,斥责员工的女子大声喊道,“谁对公司有疑问,有疑问的站出来,有疑问可以办理离职,滚蛋。”

视频截图

视频截图


  视频请戳——

  据观察者网查询,目前@济南头条已经对这条微博设置了权限,无法查看。

不过,视频流出之后,官方微博@济南公安和@济南公安历城分局都予以转发,并表示,正对视频信息进行落实。如确系违法犯罪情况,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

  不过,视频流出之后,官方微博@济南公安和@济南公安历城分局都予以转发,并表示,正对视频信息进行落实。如确系违法犯罪情况,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

  经过调查,在23日晚7点左右,@济南公安历城分局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证实,这一事件发生在3月22日晚例会上,该店负责人刘某某(女,30岁)表示,为了教育员工珍惜公司纸质宣传材料,强令未完成工作任务的5名员工每人当众撕毁100元人民币,损毁人民币共计500元。

  案件发生后,刘某某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深感后悔,于当晚将撕毁的人民币捡拾、粘贴,并给予当晚5名员工每人100元补偿。

在此,提醒大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43条规定:故意损毁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故意毁损人民币是指明知是人民币,而用各种手段对其予以毁灭或损坏。

  在此,提醒大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43条规定:故意损毁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故意毁损人民币是指明知是人民币,而用各种手段对其予以毁灭或损坏。

  故意毁损人民币包括:

  (1)将完整人民币纸币故意剪成数段或撕坏的;

  (2)将完整人民币纸币故意用烟火部分或全部烧毁的;

  (3)在人民币纸上乱写乱画的;

  (4)用人民币制作工艺品的;

  (5)熔炼硬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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