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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敬龙最新消息 现状怎样了 贾敬龙案件详情 教授呼吁刀下留人(5)

字号+ 作者:新闻百事网 来源:未知 2016-11-09

罪不至死 贾敬龙死刑核准的消息很快在法律界的朋友圈里传开,法律界和学界一些知名学者也先后站出来为贾敬龙发声,认为其罪不至死。 刘红博士指出:贾敬龙为什么在拆迁当日矛盾最激烈时没杀何建华,而是在近两年后

“罪不至死”

贾敬龙死刑核准的消息很快在法律界的朋友圈里传开,法律界和学界一些知名学者也先后站出来为贾敬龙发声,认为其“罪不至死”。

刘红博士指出:“贾敬龙为什么在拆迁当日矛盾最激烈时没杀何建华,而是在近两年后杀呢?通常法院或许对此评价为“预谋”主观极其恶劣。但贾敬龙从事装修工作,熟悉使用射钉枪,而且很容易购得。”

从贾敬龙的法庭陈述和自辩词入手,刘红还特意发文分析了其作案的心里路程:“强拆完仍受屈辱(如扣着应补偿的房子和钱款);正当地寻求政府其他部门主持公道不得和信访无果(公力救济无门)。因此他有很强的被不公平对待了的屈辱感,以致误以为射杀何建华是替天行道,是正义的行为。”

资料图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张千帆发表《废除死刑,从贾敬龙案开始》一文:“刑法不能为了惩罚而惩罚,尤其是不得没有必要地伤害罪犯的生命;否则,国家就违背了尊重与保护生命的基本义务。”

对贾敬龙的作案动机,张千帆认为:“在备受屈辱、投诉无门的情况下,他愤起杀死了村长,而之后曾要自首,却因被围殴致伤而未成。一审、二审乃至最高法院罔顾诸多减罪情节,仍然判处贾敬龙死刑,是对国家权力的严重滥用。这一判决不仅不符合刑法的基本精神,而且也违背了尊重生命的中国传统。”

北京理工大学的法学教授徐昕也在微博发文:“呼吁最高人民法院刀下留人。本案属激愤型杀人,被害人强拆被告人的新装婚房,有过错;被告人有自首或坦白的法定从轻情节。从司法政策来看,可杀可不杀的,最好不杀。”

此案亦引起大批网民的关注。如网民“子行_素食_環保”认为:“他有罪应该处罚,但应考虑他的动机,请留人。”网民“清香柠檬味”则强调“村委没有权利进行强拆”。还有网友类比以往案件,如网民“我要学会说不”分析:“杀贾敬龙,和杀夏俊峰的理由无出其右。”当然,支持法院判决者也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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