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过审讯,4名嫌疑人供述了犯罪经过,5月14日中午,4人自蒙阴县城来到费县,当晚19时许,四人持刀将刚回家的霍某某、张某某夫妇控制,实施了抢劫、强奸、杀人的犯罪事实。其中张某某、王某某、付某三人被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赵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6年6月22日上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执行命令,看守所将死刑犯张某某、王某某、付某安全交付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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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审讯,4名嫌疑人供述了犯罪经过,5月14日中午,4人自蒙阴县城来到费县,当晚19时许,四人持刀将刚回家的霍某某、张某某夫妇控制,实施了抢劫、强奸、杀人的犯罪事实。其中张某某、王某某、付某三人被临沂市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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