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8次偷窥遭逮拘10天
吴立称,他大概一两个星期后,就去该处楼顶偷窥一次,已经欲罢不能。到第七次时,被喝水的男主人发现。吴立迅速逃走,好几天都不敢去。即使如此,强烈的偷窥欲又霸占了他的心,他决定铤而走险,再去偷窥。这一次,吴立被抓了。
在联芳花园派出所,吴立称自己就是为了寻求刺激,那种感觉欲罢不能。
《治安管理处罚法》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可处500元以下罚款。吴立被处以10日行政拘留。昨日,拘留开始执行。(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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