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某大学副教授马尧海等22人“聚众淫乱案”,2010年5月20日上午,在南京秦淮区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马尧海等22人以聚众淫乱罪被追究其刑事责任。马尧海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始终缺乏清醒的认识,被从重处罚,获刑3年6个月。其他人由于认罪态度较好,被判缓刑到3年6个月不等刑罚。据了解,他们成为了20年来第一批因为“聚众淫乱罪”获实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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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某大学副教授马尧海等22人聚众淫乱案,2010年5月20日上午,在南京秦淮区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马尧海等22人以聚众淫乱罪被追究其刑事责任。马尧海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始终缺乏清醒的认识,被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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