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青田县强奸新闻 女子留宿老乡 女儿遭猥亵儿童罪是什么意思
2016-04-23未知 编辑:新闻百事网
新闻百事网 “真是作孽啊,是我把这只色狼引到家里,害了我的女儿。”刘女士(化名)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熟识的老乡娄某,在半年里,多次性侵自己未满12周岁的女儿小蕊(化名)。近日,娄某被判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刘女士是贵州人,带着一个儿子、两个女儿来青田打工已经多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刘女士结识了贵州老乡娄某。
娄某今年24岁,单身一人在青田务工。娄某对刘女士很热情,一口一个刘大姐叫个不停。因为是老乡,刘女士也对娄某很热情,经常请娄某到家里玩,甚至留他在家中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