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图冤杀案省思:证据失误 冤案由何而来案办案人员名单公布(2)
2015-02-11未知 编辑:生活百事网
翻案线索赵志红自认是“四九”案真凶
在赵志红的供述中,其1996年犯下的第一起强奸杀人案,就发生在呼和浩特赛罕区邻近卷烟厂的公厕里。当赵志红供述自己是“四九”案真凶时,专案组成员大吃一惊。为确认赵志红所供述的真实性,专案组先后安排四组经验丰富的干警讯问赵志红。
“1996年4月,具体哪天忘了。路过烟厂,急着小便,找到那个公厕。听到女厕有高跟鞋往出走的声音,判断是年轻女子,于是径直冲进女厕。”
“两人刚好照面,我扑上去让她身贴着墙,用双手大拇指平行卡她喉结,双脚蹬地用力。5、6分钟后,她没了呼吸。”“她皮肤细腻,很年轻。我身高1米63,她比我矮,1米55到1米60的样子,体重八九十斤。”这是2005年12月26日,在呼市第一看守所,赵志红向干警孟凡涛和杨山旺的供述。在之前的三次供述中,赵志红分别确认了他当年犯下此案的各种细节。
“赵志红案”专案组组长说,“我认为赵志红才是‘四九’命案的‘真凶’。因为四份口供相互印证,没有漏洞。”“仔细比对这四份供述,几乎没有出入,如果赵志红不是亲历者,应对四组具有丰富侦查经验干警、不同时间的讯问,他不可能毫无漏洞。”据汤计介绍,在第一份供述中,赵志红除了把作案时间错记为“96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大约10点”以外,其余细节诸如厕所方位、内部结构,被害人身高、年龄,扼颈方式、尸体摆放位置甚至奸尸时长等,都有清晰、肯定的记忆。但是,在这次供述的最后,赵志红特意“提醒”警察:“有的具体时间可能不准,你们自己再查查吧。”
而其后指认现场时,虽然案发的公厕已经被拆,在一片高楼中,赵志红仍准确地指认了作案地点。
“除了‘四九奸杀案’,赵志红供述的另26起案子件件被警方查证属实,这无疑增加了他对‘四九奸杀案’供述的可信度。”“赵志红案”专案组组长称。
这一情况立刻在全国引起震动。尽管当时呼和浩特市警方有意见认为,赵志红的一面之词缺乏有力的证据支持,但10年前的案件寻求证据已无可能,并且有法律界及社会各界人士同样对当年呼格吉勒图被判死刑的证据支持提出质疑,认为从“疑罪从无”的角度,对赵志红的供认如果不能认定,对于呼格的指控和审判同样存在严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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