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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龙集团刘汉刘维被抓最新消息 刘汉刘维死刑枪毙现场照片(2)

2015-02-10未知 编辑:生活百事网




事件
 
“黑老大”成“特殊公民” 疯狂践踏法律底线
 
上世纪90年代,刘汉掌控的汉龙集团在绵阳小岛村房地产项目建设中,与当地村民为拆迁补偿问题发生冲突,刘维找人带上刀棍赶到绵阳,暴打村民,强力推进项目实施。
 
民警田红强说,对暴力的追崇,让刘汉等人崇尚“丛林法则”,认为谁的拳头硬、胆子大、关系多,就能对抗法律、为所欲为。即便手下多次杀人,他们也安排“跑路”,工资照发,提拔重用,以此照顾鼓励。
 
当黑恶势力形成暴力威慑,破坏秩序非法获利便“所向披靡”。四川广汉市一位商人表示,当地的赌博游戏厅和采砂行业,刘维不点头谁都没法参与,“竞标时被威胁,举一次牌砍一刀,举两次挨一枪,谁还敢与他们竞争 ”
 
先靠暴力壮大,完成经济积累;逐渐转至幕后,参与资本经营;继而“热衷”慈善,获取“省政协常委”等政治光环……一系列运作,使刘汉等人逐步完成从“涉黑”到“洗白”,再到“披红”的身份转变。
 
据办案人员介绍,凭借刘汉在“白道”上的异常能量,刘维在“黑道”上的呼风唤雨,他们逐渐变身成无视法律、称霸一方的“特殊公民”。
 
2009年1月10日,广汉市一露天茶铺,刘维指使手下光天化日之下连开数枪,致3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这起震惊全国的“1·10案”发后,刘维作为重要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传唤调查,但是刘汉打了一个电话后,居然不到两小时刘维就获释返家。
 
咸宁市检察院检察长罗继洲表示,以刘汉为代表的“特殊公民”,利用金钱、权力、暴力,游走在法律之外,尤其是大肆钱权交易、红黑勾结,不仅破坏社会秩序、经济秩序,更是对法律尊严的疯狂践踏。
 
解析
 
特大黑恶“毒瘤”滋生 折射法治“缺氧缺钙”
 
刘汉等特大黑恶组织犯罪活动波及之广、持续之久、盘踞之深,形成危害巨大的社会“毒瘤”。办案人员表示,刘汉等人能够“纵横”20年,长期逍遥法外,背后折射出深层次的法治信仰“缺氧”、法治建设“缺钙”等问题。
 
该组织成员的法律意识之淡薄令人吃惊。刘汉、刘维的很多手下,对组织内的各种指示安排,达到不计后果的盲从程度,有时只为争强好胜或一时义气,便肆意枪击杀人、打砸破坏。
 
还有少数司法从业人员,丧失法治信仰与之狼狈为奸,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德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政委刘学军、什邡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刘忠伟等3名公职人员,经常与刘维等人一起吃喝嫖赌、吸毒作乐,甚至多次在命案发生后通风报信。刘忠伟等还为刘维提供枪支配件和子弹。
 
法治建设“缺钙”,使黑恶势力能够以钱开路,逃避打击,甚至干预司法。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刘汉的手下曾连续制造多起命案,但仅仇德峰一人以寻衅滋事罪被轻判四年;参与杀害王永成的孙华君曾因非法持枪,从警方抓获到法院判处缓刑,仅用了15个工作日……不少办案人员感慨:“他们对当地公检法的影响非同一般”。
 
今年4月,被害人周政的姐姐周厚蓉站到了法庭的证人席,悲愤痛诉:其弟16年前被刘维指使杀害后,案件一直苦等不破,由于刘家在当地一手遮天,他们全家哭诉无门,噤若寒蝉,近于绝望。
 
办案人员认为,刘汉等人作恶多端却长期逃脱制裁,其中固然有腐败因素,但司法职权难以独立行使,少数领导干部插手干预,也是造成部分案件长期无法告破或“重罪轻判”“法外留情”等现象的重要原因。
 
四川德阳市一位公安干警表示,刘汉在四川的关系网非比寻常,被称为“第二组织部长”。此外,公检法的人、事、财权长期受制于地方,办案时各方招呼不能不听,“久而久之,要么与之同流合污,要么敬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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