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狱犯张林苍离老家30公里被村民发现 武警围山(2)
2017-05-11 编辑:
据云南本地媒体报道,抓捕中,看到有人影要跑,武警开了好几枪示警,张林苍被击中后,崴着腿摔了下去,等他再起身时,就高举双手投降了。9点55分,原本将车牌WJ22064的白色依维柯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突然散开,张林苍坐在车中第二排,带着黑色的头套。
5月10日12时,云南省司法厅发布通报称,5月9日下午,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联合追逃指挥部锁定“5· 2”案件嫌疑犯张林苍在嵩明小街镇附近出现。在云南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武警云南省总队、昆明市公安局组成的联合追逃指挥部和当地党委政府、干部群众的共同努下,经过参战单位昼夜不停的艰苦查缉,5月10日9事10分,在嵩明县小街镇李官村委会大月子本村药灵山被警方抓获。
云南省律师协会刑委会主任李春光分析,脱逃罪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五年,该犯属于服刑期间又犯新罪,新罪的有期徒刑刑罚会被原刑罚无期徒刑吸收,仍会被判处无期徒刑。但这并非没有惩罚,无期徒刑人员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预计在四年内无法减刑,这也是他因越狱而得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