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磊的筹谋,能建成在线音乐的理想国吗(2)
2017-04-30 编辑:
由此带来的利好是,“版权圈地”、“唱片公司选边站”等将成为历史,在线音乐平台的竞争回归到产品本身,聚焦在产业链能力上。对音乐人和唱片公司来说,版权收益取决于质量而非单纯的数量,好的音乐有着更多的下载量,也就有更多的收益,在某种程度上却也可以激励音乐人和唱片公司创作更多的优秀歌曲。政府也可以借此进行更好的监管,并增加税收。
其次,如果网络下载音乐能够跨平台使用,对用户来说是无可否认的福利,完全可以摆脱同时安装多个APP的局面。从对音乐APP的被选择到主动选择,前者的价值点在于版权,后者的价值点则在于用户体验。
另外,此举也意味着音乐行业的门槛将进一步降低,不只是音乐人的繁荣还有音乐平台的新兴,音乐版权成了一种公共资源,只要产品体验足够优秀便有生存下去并盈利的机会。而用户进入新平台的门槛也足够低,在其他平台购买的曲目还在,只是重新下载的问题,不需要二次付费。
很明显,丁磊站在从业者的角度为行业提供了一个“终极解决方案”,于公,将催生中国音乐行业的又一轮繁荣;于私,网易云音乐是当前主流音乐APP中在用户口碑上占上风的,无疑是新秩序来临最大的受益者之一。然而,假如国家版权局等政府机构不在政策上连续施压,依靠在线音乐平台自身的努力,丁磊眼中的“理想国”很难建立。
原因不言而喻。现有的主流音乐平台中,各家掌握的独家版权并没有形成商业上的平衡,尤其是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三者合成的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在市场份额上占据了半壁江山,进一步在版权上施压竞争对手,进而实现对在线音乐的垄断,已然是司马昭之心。即便是网易云音乐,近期也在扩大其在版权方面的优势,和多家音乐综艺的版权合作如火如荼。
乐观的是,不同于视频资源,音乐版权并非是一次性资源,视频平台为流量而战的商业模式并没有太大的借鉴价值,在多次碰壁之后,在线音乐玩家们必然会痛定思痛。网易云音乐CEO朱一闻曾在发布会上对外喊话,愿意与竞争对手共享独家资源;阿里音乐的宋柯也曾在公开场合表示,不认可版权垄断的行为。
而曾经因“剑网行动”上一改音乐盗版的国家版权局,会接受丁磊的建议吗?毕竟从行业大环境来看,全国性的音乐大数据平台对用户、行业乃至整个社会都是一种进步,之前政府对正版音乐的深度介入和执行成效显著,而这次会再次担当起总舵手的重任吗?
不管怎样,在音乐版权的问题上,终于出现了不同的声音,而行业整体也在往利好的一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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