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与激情》票房超过20亿 影视剧OST热度提升
2017-04-25 编辑:
随着《速度与激情》在内地席卷影院狂收超过20亿票房,与之相关的OST营销话题也开始被公众所熟悉,这个泛娱乐化背景下曾经小众的生意开始走入大众视野。
OST属于电影和音乐的交叉领域,既是由电影衍生出来的文化产品,在流行音乐产业里面,OST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品类,具备巨大的商业价值。同时在传播、营销方面都有很高的价值。
内地影视剧的OST销售数据一直在提升,甚至某些影视剧整个OST的总量会超过一张新专辑的销量。以前音乐只是一个宣发平台,现在可以做成热点的影视剧或者IP的拓展平台。
腾讯音乐娱乐集团版权部高级总监杨瑾妃透露称,目前影视OST的日均试听量占整个平台总量的14.26%,按照QQ音乐目前一亿的日活数据计算,影视剧OST的流量接近1500万,这是一个非常可观的数据。
QQ音乐开始做OST始于2014年底,项目启动后先尝试了周杰伦的数字专辑,此后拓展到了影视剧领域。去年QQ音乐的数字专辑销售额接近2亿元,针对影视OST的数字专辑销售占比为11%,也就是超过2000万元的收入。
本月上线的《速度与激情8》是QQ音乐进行数字专辑销售的电影案例。腾讯与华纳唱片达成了版权合作项目,国内首次实现将国外电影原声做成捆绑集合的方式推送给用户,改变了以往同一作品分属不同版权方的情景。
目前《速度与激情》在国内的票房已经超过20亿,OST的销售额超过100万。之所以能取得现有的销售结果,大数据的帮助很重要。
经过几年用户数据的累计以及线上支付的发展,才能更精准地找到用手机购买电影票的观众,向他推送OST,在没有微信支付、没有大量数据积累的时代,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
目前阻碍影视剧OST市场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原创力缺乏,与之相关的另一个原因是目前我国的版税或者内容消费分配不透明。
现阶段各平台只能做到平台方和内容方的结算,但内容方现在还无法细化到某一张专辑或者单曲里面每一个歌手、制作人、编曲、乐手,其实他们也是应该享受到各自收益的群体,但在现有环境下还不支持这样的制度,所以会对部分内容创作者有一定的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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