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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长春一学院重修费年年涨 有的课3860元(2)

2017-04-14 编辑:

  4月13日,澎湃新闻对于此事采访了吉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高校学生工作处、法规处三个部门,工作人员均表示不知道收取重修费是否违规。高等教育处一名工作人员称,“这个是学校的行为,学生有疑问应该问学校。”

  在教育部官网网站上,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到《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2005】10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各地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转专业费”、“赞助费”、“重修费”等。

  但《通知》指出,改按学分制收费后,高等学校可以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不得超过原来学习该门课程的费用标准,不得以改按学分制为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及出台除学费外的其他收费项目。

  此外,2016年1月,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政策咨询《关于大学收取重修费的政策依据》,在答复中明确表示根据上述《通知》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的有关规定,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三类,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重修费。

  对此,叶梦介绍称,学校的考察课、体育课、毕业设计都是没有补考的,却也要缴纳重修费,“而且我们一年的学费是17000(元),已经很高了,还收那么高的重修费。”

  4月14日,针对上述学生所说的“有一定挂科率”的问题,澎湃新闻再次致电长春科技学院教务处,谈及此问题,该处一工作人员以“学校正在研究处理”为由,拒绝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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