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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女子戏弄乞丐并伙同3人殴打致死 均获刑(2)

2017-04-10 编辑:

  对此,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雅丽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四名被告人正值最美好的年龄,却因漠视他人生命,实施群体暴力,造成致他人死亡的恶果,为此自己也付出了沉重代价。此案反映出某些人对流浪汉生命与权利的冷漠,更值得人们反思。不管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无论职位高低、身份有别,每个人都享有被尊重的权利,并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希望社会关注年轻一代的心理健康教育,倡导关爱他人、注重道德修养、敬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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