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性侵继女一审判14年 检察官抗诉二审改判无期(2)
2017-04-05 编辑:
检察官提出了刘庆才应适用无期徒刑的抗诉意见:“对于性侵未成年人这类案件,我们国家一直采取严厉打击的刑事政策。在2013年,‘两高’‘两部’出台意见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在意见中详细系统地规定了对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予以打击。其实,国外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的惩罚也是十分严厉的。比如在德国,凡是与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一律视为强奸,且量刑一般在10年以上,或者被化学阉割。俄罗斯相关法律也有类似规定,1996年美国就颁布了防范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的梅根法案,要求公开罪犯身份。以上国家的立法都很严格,其中有些做法对我们有借鉴意义。”
2016年12月,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刘庆才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故事背后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处长栾驭说,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呈上升趋势,从山东省检察机关的报备情况来看,2016年要比2015年多,并且近几年都有恶性案件发生。如何防范这种犯罪?栾驭认为,第一是要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对这种犯罪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从重从严从快打击。通过对这些个案进行监督,使法律得以严格执行。第二是要加强国家和社会对正能量的引导,要让大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第三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让未成年人有自我保护意识,要让他们懂法、知法、守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