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越号沉船事故最新消息:船长李俊锡被求处死刑
2014-10-27未知 编辑:生活百事网
生活百事网 南韩光州地方法院今天审理「世越号」客轮沈船案,光州地方检察厅要求将弃船逃跑的船长李俊锡处以死刑,对大副、二副及轮机长3人处以无期徒刑。
今年4月16日在全罗南道珍岛海域的世越号客轮沉没,包括迄今未能打捞上岸的10名失踪者在内,共有304人罹难,并有142名乘客受伤。
南韩「联合新闻通讯社」报导,今天检方对世越号船长、大副、二副及轮机长4人,分别以「杀人罪」、「杀人未遂罪」等罪名起诉,要求法庭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对三副及操舵手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罪名起诉,另外9名船员则以触犯「遗弃致死致伤罪」起诉,分别要求法院处以15年至30年不等的徒刑。
据报导,检方强调,身为船长、船员却未能切实履行海运法航运管理规定及受难救护法等,同时,对于船舶沉没的可能性、乘客在船舱内的待命状态等都无法切实掌握,且也未能向乘客及早下达弃船命令等,显有过失。
今年4月16日在全罗南道珍岛海域的世越号客轮沉没,包括迄今未能打捞上岸的10名失踪者在内,共有304人罹难,并有142名乘客受伤。
南韩「联合新闻通讯社」报导,今天检方对世越号船长、大副、二副及轮机长4人,分别以「杀人罪」、「杀人未遂罪」等罪名起诉,要求法庭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对三副及操舵手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罪名起诉,另外9名船员则以触犯「遗弃致死致伤罪」起诉,分别要求法院处以15年至30年不等的徒刑。
据报导,检方强调,身为船长、船员却未能切实履行海运法航运管理规定及受难救护法等,同时,对于船舶沉没的可能性、乘客在船舱内的待命状态等都无法切实掌握,且也未能向乘客及早下达弃船命令等,显有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