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图】深圳推1.38万A4纸大小墓地 中山顺德“限购”(3)
2017-04-03 编辑:
对于部分墓地资源紧张的地区可能出现的炒买炒卖墓穴、传销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等情况,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对公墓经营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城乡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必须坚持公益原则,按照政府定价收取骨灰存放费用,禁止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企业、自然人经营,禁止从事经营活动。
政策链接
骨灰墓地不得超过1平方米
南都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了解到,目前,全省共有殡仪馆(火葬场)89个、经营性公墓96座,市、县骨灰树葬区152个。在广东大力推进节地生态葬的背景下,传统墓穴式葬法发展受到了严格控制—新建经营性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20公顷。
2016年广东省民政厅印发了《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新建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要达到100%。
广东省严格控制传统墓穴葬式发展,新建经营性公墓和现有经营性公墓尚未开发的墓区分别按照不低于40%和30%(珠江三角洲地区分别按照不低于50%和40%)的比例,配建相关设施实行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寄存等节地生态葬法。
除了明确提出每座新建经营性公墓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20公顷,还限制墓穴占地面积,广东提出将严格执行民政部关于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周期的规定:埋葬骨灰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政策允许土葬的遗体单人墓地占地面积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超过6平方米;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以20年为一个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