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楼市限购升级 官方10天前称不会出台新政策
2017-03-25 编辑:
资料图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24日电 厦门市国土房管局24日晚消息,厦门市限购进一步收紧,厦门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限购1套住房;赠与转让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需满3年;新购住房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就在今年3月13日,厦门市国土房产局才澄清,近期没有新限购政策出台计划,市民应理性购房。
通知表示,在严格执行2016年10月5日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厦门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需满3年。
新购买住房的,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贷款审查审批。通过不动产交易信息共享,商业银行严格按照二手住房交易价格为基数发放贷款,防止虚增房价套取银行贷款。严格审查首付款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坚决杜绝“首付贷”。严格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防范通过虚假收入证明、虚假流水、虚假交易骗取贷款。
公证机构不受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办理委托权限为出售、抵押(按揭除外)等内容的公证;涉及转委托的,只能转委托一次。持未取得房产证即办理委托,以及超过1次以上转委托的公证委托书,申办房产交易和抵押(按揭除外)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予受理。
业主、房地产经纪机构公开发布的二手房出售信息,须标明房源信息编码。二手房办理网签时,须具备房源信息编码。
通知表示,将加强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加大联合执法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违规“炒房”、制造或散布虚假消息、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诱骗消费者交易、违反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案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暂停其网签备案资格,予以公开曝光,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对涉案从业人员记入“黑名单”;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个人,由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
该通知自2017年3月25日起实施。
据厦门日报3月13日报道,厦门市国土房产局表示,在近期并没有新的限购政策出台计划,房产税收方面也没有进一步的调整,市民大可不必为此感到恐慌。(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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