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运钞车押运员开枪打死人事件续 揭:黄武林为什么要追砸运钞车(8)
2016-11-06未知 编辑:新闻百事网
遭遇四种情形 押运员可使用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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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发布的《关于银行守库、押运人员在执行任务中使用武器的规定》,当保卫目标受到暴力侵袭或者有受到暴力侵袭的紧迫危险、押运人员佩带的武器,遭到暴力抢夺、护送现金、金银等财物的交通工具遭到暴力劫持、以及车辆驾驶人员人身遭到暴力侵袭这四种情况时,可以使用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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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中还提到,这四种可以开枪情况的前提是:非开枪不能制止。那么,面对黄武林的追赶,押运车几次停车再缓慢启动,最终押运员将防暴枪上膛,对准了他。黄武林用石头打砸押运车车窗玻璃的行为,是否属于法定的“不使用枪支不足以制止的暴力犯罪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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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司法学院教授 阮齐林:这可能涉及到主观一个判断问题,客观来讲这个攻击看起来比较猛烈的,拿着砖块砸的声音是非常响的;但是我觉得还没有到立即需要使用枪械的程度,应该说可以先开枪警告,警告不行的话,可以考虑打非要害的部位,使他暂时失去攻击能力。
押运公司为何撤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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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后,押运车所属的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也发布情况说明称,押运员在多次警告无效的危急下,使用防暴枪(橡胶子弹)鸣枪示警,肇事男子中弹倒地,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而骏安公司发布的这份公告不久后被撤回。
不停追打押运车 押运员应怎样做?
追砸运钞车,黄武林被押运员开枪击毙。那么在防弹玻璃发生碎裂的情况下,押运员的开枪时机又是否合乎规范呢?一位目击者对当时的情形进行了描述。
目击者:当时好大声,就像车胎爆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