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合肥
驾驶员条件
1.本地户籍
2.三年驾龄以上
车辆条件:
1.在市区注册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
2.安装符合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3.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技术标准;
4.车辆初始登记日期至申请时未超过3年;
5.车型标准高于市区主流巡游车(出租车);
6.燃油车辆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排量达到1.6L以上(不含1.6);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
7.禁止使用多家平台跑单
10 重庆
驾驶员条件:
1.本地户籍,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
4.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5.申领之日,无被吊销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未满5年的;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符合条件:
1.7座及以下乘用车;
2.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3.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4.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且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地址所属区域与拟从事经营服务的区域一致。
5.车辆具体标准应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第十三条 车辆具体标准 在主城区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具体标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车辆以中级车为主,价格应高于同期购置的巡游车价格;
2.车辆行驶证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至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间隔时间不超过2年;
3.车辆排量在1.6T(大于1550毫升)或2.0L(大于1950毫升)以上;新能源车辆、混合动力车辆发动机功率不低于90KW;
4.车辆轴距不少于2650mm;
5.新能源车辆续航里程不少于250公里;
主城区以外的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也可以另行制定本地标准。
11东莞
第十八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且至申请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3.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4.无暴力犯罪记录;
5.申请之日前3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记录;
第十四条 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市登记注册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
2.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8年,且行驶公里数未满60万千米;
3.使用燃油车辆的,排量不少于1750毫升、轴距不少于2700毫米;使用纯电动车型的,轴距不少于2600毫米;国家、省、市对车型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4.车辆通过公安机关的营运载客汽车安全技术检验;
5.安装符合国家、广东省、本市技术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6.不得违反规定喷涂与我市巡游出租汽车相似颜色,以及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出租汽车服务专用设施设备;
7.车辆不存在未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12 中山
驾驶员符合条件:
1.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且至申请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3.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4.无暴力犯罪记录;
5.申请之日前3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记录;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无职业禁忌症。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中山市机动车行驶证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
2.符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准入标准,准入标准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每三年公布一次。
3.2016年11月1日起车辆准入标准为:初次注册登记《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车辆使用性质变更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之日未满8年,且行驶公里数未满60万公里的车辆;
4.《机动车行驶证》登记使用2年内的车辆,机动车销售发票金额不低于18万元;2年以上8年以下的车辆,须经过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格不低于18万元;纯电动车无价格限制,但车轴距应不小于2650毫米。
5.应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和车载卫星定位装置,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JT/T794 及其他有关规定;
6.外观、颜色不可与中山市巡游出租车相似,不可安装出租车顶灯或相类似顶灯;
7.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辆技术条件、车辆维护、检测、诊断、车辆污染物排放限值、车辆内饰材料、车容车貌应符合GB/T 22485的相关要求。
13成都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条件:
1.具有成都市户籍或者“成都市居住证”;
2.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3.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4.无暴力犯罪记录;
5.最近5年内在我市没有被吊销巡游车从业资格记录,最近5年内在我市没有被查处从事仿冒巡游车营运及其他非法客运经营的记录。
网约车车型准入资格
1.经公安部 门登记、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成都籍(川A车牌)7座及以下乘用车;
2.车辆排气量不小于1.6L或1.4T,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
3.安装具有 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鼓励使用国产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
4.按政府监管平台接入技术要求,将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相关数据直接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5.车身不得喷涂、安装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图案、标识;
6.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