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左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农村学生升学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的人口、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稳定职业为主要标准,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
《实施意见》还提出,河北省城区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不含京冀交界地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本人及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落户;在城区100万人口以下的城镇(不含京冀交界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本人及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落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河北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于文学表示,该《实施意见》对如何加速破除城乡间户籍迁移壁垒、拓宽落户通道等进行了安排部署,是河北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重要文件。
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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