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2016年12月26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任法官宪法宣誓活动。图为沈德咏领誓。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要注意体察案件背后的复杂社会因素
沈德咏强调,办理刑事案件首先要准确把握案件的基本事实,包括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等案件核心事实,坚持以事实为根据,贯彻证据裁判原则,避免事实认定严重偏离客观真相,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同时要认识到,任何刑事案件都并非孤立的事件,而是社会生活发生激烈冲突的结果。
因此,受诉法院不仅要关注案件本身的事实,还要注意分析案件发生的深层原因,深入了解和把握与案件有关的社会背景、前因后果、传统文化、民情风俗等边际事实。
沈德咏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刑事审判工作,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又要注意体察案件背后的复杂社会因素,科学分析案件隐含的各种风险,提高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依法独立审判与尊重民意并不矛盾
沈德咏要求,要准确把握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尊重民意的关系。独立审判与尊重民意并不矛盾,要坚持辩证法、两点论,不能走极端、陷入主观主义和教条主义,坚决防止一强调独立审判就不考虑人民群众的期望和关切,一强调倾听群众呼声就放弃独立审判的原则和要求。
一方面,要坚持依法独立审判的司法原则,始终保持理性、客观、冷静的司法态度,对案件的处理做到实事求是,决不能做出违反事实和法律的裁判。
另一方面,要坚持司法的民主性,坚持司法的群众路线,通过畅通司法公开的渠道,认真倾听人民群众诉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在人民群众的参与、见证和监督下以真诚善意的态度,审慎行使司法审判权,努力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司法机关的公正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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