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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速冻”商办房 一周内出6大调控新政

字号+ 作者: 来源: 20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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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晚上,北京市住建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知道君(xjb-jingshier)了解到,其中对开发商新建、销售商办房,以及中介违规宣传销售商办房进行了明确规定。

  解读1“降温”二手房后再次“速冻”商办房

  “逢涨必查,逢炒必办“,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此次针对商办房推出限购措施,是针对近期推出组合拳打击二手房销售为楼市降温后,网络、中介等转而炒作商办房房价、违规将商办房改为居住房屋的行为。

  相关措施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3月26日实施。据悉,市住建委已经在昨天15时停止了三项违规商办房网签。

  其中明确规定,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且其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者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对于执行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交易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

  但是,个人购买者应当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且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说,此次打击的是违规销售、炒作商办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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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2中介不得炒作商办房可居住

  《公告》还要求,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可以用于居住,对违规代理商办类房屋销售或者虚假宣传商办类房屋居住用途的中介机构,依法注销机构备案,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解读说,此次《公告》是从商办房销售的各个环节,针对开发商曾经使用的“商改住”、以及中介宣传“商办房可居住”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例如,对开发商新建的商办房进行严格管控规定,要求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

  《公告》显示,开发企业将新开工的商办类项目违规改为居住用途的,一经查实,规划国土部门依法收回土地,商业银行对该企业在北京市项目暂停授信。

  解读3昨日已停三违规项目网签

  据了解,市住建委昨日下午已经全部停止了部分违规项目销售的网签,分别是万科天地、恒大未来城和泰禾中央广场。

  这些在售项目的土地用途均为商业式办公,但是万科的销售人员对媒体介绍,交房时有独立的卫生间和住房,可以居住;泰禾中央广场和恒大未来城的样板间设计有卫生间和厨房,这与商办房的用途相悖,实际上已经按照住房出售。

  “他们把老百姓带入了一个误区”,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说,这些销售行为让购房者认为商办房可以住的,改变了其性质,应当让商办房回归其本质属性。

  盘点:“楼市调控周”出了哪6个新政?

  一、“3·17”新政:“认房认贷”

  2017年3月17日下午,北京市住建委、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被称作“史上最严”,认房又认贷的楼市调控政策,于3月18日起实行。

  此轮调控关键点有三。

  房贷最高期限降至25年——无论购买的是否为首套房,都将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前最高的期限为30年。

  首套房认定需“认房”又“认贷”——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现行首套房政策。

  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10%——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市已拥有一套住房,以及在北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同日,郑州、石家庄、广州、武汉等城市也相继发布了楼市限购政策。

  二、16家银行降低首套房贷优惠力度

  知道君3月21日获悉,工行北京分行、建行北京分行等16家银行北京分行一致决定,即日起降低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幅度,由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调整为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95倍。

  这16家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邮储银行、渤海银行(全国性银行)北京分行及北京银行、北京农商行。

  三、纳税5年变纳税60个月

  3月22日,北京市地税局和市住建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进一步严格了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连续5年政策的执行标准,政策执行标准自2017年3月22日起执行。

  其中明确指出,有关“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指纳税人应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或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或20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异形房不得过户、落户、入学

  3月23日,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明确表示,对于不具备实际居住意义的过道房、车库房、平房一间改多间等异形房,规划国土部门将一律不予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安部门将一律不予落户;教育部门将一律不给予就近入学资格。

  五、央行:离婚一年内 按二套房贷款

  3月24日,央行营管部联合北京银监局、北京市住建委、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规定对离婚1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对于离婚1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通知还要求,各商业银行在审核住房信贷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查询北京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于经查询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确认购房家庭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的,可不再查询公积金贷款记录,按照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六、新建商办房不得销售给个人

  3月26日晚,北京市住建委、市规土委、市工商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于当日执行。

  也就是今天知道君告知大家的消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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