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赵实)为遏制炒作“学区房”,北京对于不具备实际居住意义的过道房、车库房、平房一间改多间等异形房,将一律不予不动产转移登记,不予落户,不给予就近入学资格。如何认定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常形态房屋?3月24日,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官方微博@国土北京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认定解释。
市规划国土委解释,首先是房屋形态不能满足居住功能,如面积过小不能进行居住;或者原本使用功能便是为其他房屋的使用提供配套性服务的,如用于通行的廊子或通道;或者设计用途本身为非住宅,如用于存放汽车的车库等。二是要求对上述不具备居住功能的房屋进行单独转让的。三是要求上述不具备居住功能的房屋登记为“住宅”用途的。同时存在上述三个方面问题,又无法提供合法审批证明文件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停止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北京市规划国土委表示,擅自将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常形态房屋进行交易并要求按“住宅”用途进行转移登记,因属于擅自改变规划用途,不符合登记要求,因此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据了解,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已经于3月23日通知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停止办理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常形态平房,包括一间改多间、房屋面积过小、廊道、车库、通道的申请单独转移登记等情形的不动产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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