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致鸿 北京报道
阳光信保相关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希望政府能够出台针对银行与信用保证保险公司就信保业务合作的支持性政策,促进信用保证保险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充分的服务;能够适当提高信用保证保险公司单一债券业务的风险限额,为资本市场的活跃及发债企业的流动性提供更好的服务。”
在刚刚过去的全国两会上,关于“拓宽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渠道”的表述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使得这一话题成为保险业关注和讨论的焦点,对其落实与执行充满期待。
事实上,保险具有三大功能,一是经济补偿,二是资金融通,三是社会管理,三种方式皆为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途径。然而,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发现,保险资金虽然直接投资渠道已经逐渐放开,但是通过其他功能支持实体经济依然存在一些壁垒,需要多个部门合力解决。
以近年来走热的信用保证保险为例,其可以通过切入多种机构业务领域、设计多样化的保险产品和连接更多优质资金渠道的方式支持实体经济,但是与银行资金联动不足、债券市场业务资本要求较高等问题则成为困扰其成长的烦恼。
详解三类业务模式
从顶层设计层面来看,《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表示,发展信用保险专业机构;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
而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也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以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保险产品为主要载体,“政府+银行+保险”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合作经营模式。
其实,以国内首家信用保证保险公司——阳光信用保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阳光信保”)为样本,即可窥见信用保证保险的运作模式。
具体而言,一是切入多种机构业务领域。重点满足各类机构在信贷、债务融资、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处置、国内外贸易等金融及商业活动中的信用保证保险需求。
二是设计多样化的保险产品。依据线上和线下交易合作不同模式的交易特点,根据不同交易场景的风险特征,探索开发与之匹配的保险产品。
目前,相关信用保证保险包括贷款类保证保险罚息、复利等损失附加保险、票据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特定债务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网络平台借款保证保险、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A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诉讼财产保全保证保险等。
三是连接更多优质资金渠道。连接包括银行在内的多种资金渠道,通过保险增信,为企业获得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资。
亟待解决两大瓶颈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发现,虽然信用保证保险在很多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当其冲的是信保业务与银行资金联动不足。“在目前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商业银行仍然是整个金融体系中额度最充足、成本最低的资金渠道,信用保证保险的规模化发展需要商业银行的充分授信,但是银行对于信用保证保险业务持以谨慎态度,因此银行授信推进非常缓慢。”一位从事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道。
此外,因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但是对于信用保证保险公司而言,必须执行《保险法》的规定,即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的最大净自留额,不能超过注册资本金及公积金之和的10%。
这意味着,同样是为债券进行担保,但信用保证保险公司需要满足更高的资本要求。
对于上述两个问题,阳光信保相关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希望政府能够出台针对银行与信用保证保险公司就信保业务合作的支持性政策,促进信用保证保险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充分的服务;能够适当提高信用保证保险公司单一债券业务的风险限额,为资本市场的活跃及发债企业的流动性提供更好的服务。”
不过,一些保险业人士认为,信用保证保险业务是新兴的保险业务,如何有效地规避风险,履行保险职责,共建信用社会,还需走的路很长。例如,此前涉及到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类金融机构的“侨兴债”风险事件,即为经济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而金融风险又在不同金融机构之间交叉传递的典型案例。
“关键在于防控风险、服务大局的有机结合。防控风险是前提和保障,服务大局是宗旨和目标,二者需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稳步实施。”某保险公司高层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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