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纪委机关报刊发了《他用“潜规则”坏了一方风气》一文,又一名亿元贪官,浮出水面。
这名贪官,名叫谢晖,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2015年7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组织调查,2016年被“双开”。
值得关注的是,此人大肆收受他人财物,违纪金额高达1亿多元人民币,其严重违纪案件涉案金额之大、人员之多、影响之恶劣,在自治区历史上是罕见的。
早在落马之前,网上关于他的举报一直不断。举报事实中,不论是插手工程还是为他人谋利,数额均涉及亿元这个惊人数字。
长安街知事APP此前介绍过不少亿元贪官,有正部级的白恩培、朱明国,也有局处级的于铁义、魏鹏远、刘向东,还有“小官巨腐”马超群。他们的经济犯罪,均伴随着一个不可回避的共同点,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一把手变成了“一霸手”。
谢晖党龄30多年,33岁就当上了自治区司法厅劳教局局长,37岁被提拔为副厅级领导干部。提拔早、进步快,本应心存感恩之心、敬畏之心,可是谢晖却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无限放大“主观能动”,把党的事业变成了个人“事业”。
2011年12月,谢晖的司机宁某在提任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时,局机关会议推荐得票率仅为14%,居然照样上会研究并得到提拔。
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谢晖任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全疆监狱系统工程项目共108项,均未公开招标,大多采取邀标形式发包,部分项目甚至直接指定承包方。
中纪委机关报在剖析谢晖案时深刻地写道,特权思想在谢晖的脑子里根深蒂固,在他看来,自己是单位一把手,就应该说了算、定了办。他专横跋扈、刚愎自用,把违背程序个人决断当作敢作敢当、有魄力的表现;把大包大揽、轻率表态看成是有能力的象征。什么制度、程序,什么监督、制约,在他眼里全都是摆设。
这一场景,大家都会觉得很熟悉。没错,上文提到那些贪腐上亿之人,之所以不是小打小闹,而是贪腐成性,恰恰就是因为专横跋扈已经习惯了。
山西原环保厅长刘向东,平素以铁腕治污的环保能吏形象示人,背地里确实靠着他的强硬吃拿卡要,无所不用其极。龙煤高管于铁义,常年不在本单位上班,遥控指挥工作,而自己却花几百万在北京五星级酒店包下总统套房。之所以如此嚣张,归根到底就是“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
值得深思的是,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并非一日之功。1996年至2013年,谢晖主政劳教、监狱系统达17年之久。教育矫治局(原劳教局)和监狱管理局虽然是司法厅下属的二级局,但在人、财、物等方面长期独立于司法厅之外,致使两局在谢晖任职期间被打造成了“独立王国”。
一个干部,长期在一个位置上任职,且缺乏有效地制约和监督,其后果是十分可怕的。刘向东出任环保部门“一把手"8年,魏鹏远担任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7年,马超群更是长期在北戴河供水公司执掌要职,以至于他被提拔为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副调研员后,一天也不去城管局上班,而要继续坐守原来的“好日子”。
时间和资历,是一一对应的,任职时间长,对于守规矩的干部来说,是经验的积累;对于不守规矩的干部来说,则是个人膨胀的积累。其中,对于提拔较早却长期在一个岗位任职的来说,个人膨胀就演变为了“应该的”。
为什么这么说?长安街知事APP曾介绍过,云南交通厅原党组书记杨光成36岁就出任云南团省委书记,成为当时云南最年轻的正厅级干部。谁知此后20多年,竟然一直原地打转,换了多个岗位却无法再进一步。从年少得志到仕途失意,杨开始自甘堕落,最后还落了个晚节不保。2014年,杨光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云南省纪委立案调查。
不能正确看待组织调整,把加官进爵作为唯一的人生目标,一旦不能如愿,就放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把索取仕途之外的回报当做“应该的”补偿,这种心态,说到底就是私欲替代了公心,也就是党性丧失。
作为党政一把手的谢晖,以教育者自居,却又把自己划在了受教育对象范围之外,除了上级要求他必须参加的培训、会议外,没有人敢要求他参加本系统所开展的针对干部进行的思想教育,致使其成了所谓的“局外人”。
我们现在时时强调党性教育的重要性,其实就是随时在输入一种监督力量,伴随官员整个执政生涯。警钟长鸣,方能心有所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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