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表示,“项目内涵”中所列内容为项目价格已包含的内容,不得再单独收费。使用“不含”表达的内容为项目价格中未包含的内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单独收费。例如“普通医师出诊费”中“不含相关检验与医技检查”,则出诊医师对患者提供相关检验、医技检查等服务时,可按照相关规定单独向患者收取检验和医技检查费用。
5 取消药品加成开药有变化吗
医生用药行为更趋合理,有助于消除大处方问题
医药分开改革后,北京市所有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机构靠药品加成获得收入的状况将改变。
为何要取消药品加成?有专家表示,取消药品加成,可以更多地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加大政府的投入,有助于消除可能存在的大处方问题,也能逐步改变医疗机构靠药品加成来获得经济收入的行为。
2012年起,北京市属的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同仁医院、天坛医院和积水潭医院等5家三级医院试点取消药品加成,北京市卫计委提供的对5家试点医院长达4年的跟踪评估显示,医生用药行为更趋合理,药占比下降,患者就诊(门诊/住院)药费负担,呈现较为明显的环比下降趋势。
市卫计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介绍,药品加成始于上世纪50年代,目的是弥补公立医院收入不足,维持正常的运行和发展。迄今为止,医院收入主要分为三部分,包括财政补贴、医疗服务收费与药品加成。药品加成取消后,医院的收入来源由“三个渠道”缩减为“两个渠道”。
医院的运营需要巨大成本,减少了药品加成收入后,医院如何维持收支平衡?高小俊告诉记者,此次医改中,北京公立医院将设立医事服务费,患者在不同的医疗机构就诊,将支付不同的医事服务费。根据测算,医疗机构总体收入能够平移,再加上调整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加强医院成本核算,医疗机构运行可以平稳可控。
6 短缺药品供应平台如何保障
建立15个监测站点;不设最低参考价
参与医改的医疗机构在市级采购平台统一采购药品后,短缺药品供应如何保障?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采购过程中,针对临床救治必须且不可替代的低价短缺药品,实行直接挂网采购,只对其药品上市合法性的材料予以审核公示,不再对其价格设置全国最低参考价,且供应价格可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变化随时调整,缓解供应紧张的问题。
如临床由于价格太低造成缺货的维生素B12注射液,虽然从0.21元/支涨到1.3元/支,仍属于低价药品范围,“对此类产品,我们通过市场机制鼓励企业积极供货,避免低价药退市风险的同时,也将协同价格部门对涨价药品开展进一步跟踪调查”。
在日常药品采购中,对于临床必需但市场短缺的药品,挑选了具有代表性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建立了15个短缺药品监测站点,实时收集药品短缺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委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一方面建立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另一方面协调北京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排产以满足临床需求,如前期心脏手术必需的鱼精蛋白就通过紧急排产予以解决。如断供药品涉及北京生产企业,将采取鼓励企业恢复生产等措施保障供应。
针对市场长期短缺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是采取措施,鼓励北京企业进行品种仿制,二是探索与外地在产企业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的方式,保障供应。
7 如何加强特需医疗服务管理
三级公立医院特需床位禁超床位总数的10%
此次医改,北京共有3600多家医疗机构参与。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汇聚众多医疗机构,且隶属关系复杂,既有央属医院,也有市属、区属、军队和武警医院等。此次医改涉及面广,如何确保隶属关系不同的医疗机构,能够将医改政策落实到位?
高小俊透露,为推进这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成立由北京市和中央有关部门以及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单位共同组成的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工作,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和北京市市长蔡奇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不同的工作机构,分别由市委宣传部、市医改办、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市食药监局等部门负责,将采取有力举措,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落到实处。
至于市民关心的如何加强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管理,确保基本医疗?记者从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将严格控制三级公立医院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床位数,使其不得超过医院登记床位总数的10%;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在职医师,特需门诊出诊单元数量不超过医院出诊单元总量的10%。
此外,一级和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以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要功能,不得开展特需医疗服务。三级公立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量减少的情况下,不得增加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的规模。
8 医保报销范围是否会有变化
社区卫生机构上门医疗费用纳入报销
为配合医药分开改革,进一步方便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病患者在社区就近就医用药,免去为开药到大医院往返奔波排队的麻烦,北京市人社局推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
其中,包括增加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目前,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有1400多家,未来,这个数字还将不断增加。北京市还鼓励社区卫生机构开展居家上门医疗服务和建立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均按规定予以报销。
同时,北京市明确,统一社区和大医院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凡在大医院能报销的药品,在社区也都能报销。而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4种慢性病患者,可享受2个月长处方报销便利。
在此次医改中,市民政局将调整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和低收入救助人员的救助标准。其中,门诊救助比例从70%调整到80%,全年救助封顶线从4000元调整到6000元(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除外)。同时,住院救助比例从70%调整到80%,全年救助封顶线从4万元调整到6万元。
市民政局表示,除了门诊和住院救助比例上调,重大疾病救助比例也将从75%调整到85%,全年救助封顶线从8万元调整到12万元。民政部门管理的享受原工资40%救济的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的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比例从70%调整到80%;重大疾病救助比例从75%调整到85%。特困供养人员、民政部门管理的因公(病)致残返城知青的医疗救助按原有政策执行,由民政部门实报实销。
A08-A09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戴轩 邓琦 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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