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岗创业人员,创业期间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离岗创业期满,离岗创业人员可以提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也可以提出返回原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返回的,原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这些规定是对事业单位作为公共部门、专技人员作为公职人员的必然要求,也避免在支持鼓励创新创业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吃空饷’问题或者产生类似过去‘停薪留职’导致的诸多后遗症。”这位负责人表示。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一系列新政策,是对过去管得过多、过死的旧有的人事管理制度的一个改革。“改革就是破旧立新,下一步,应该针对新情况相应完善相关制度,在鼓励支持这些人创新创业的过程中规范其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的关系。”苏海南说。
专家说法
政策落实不会增加财政负担
“当前我国老龄化趋势日益加深,传统的人口红利正在消失,需要研究如何拓展制度性人口红利。”苏海南说,此次意见发布的一系列政策解除了事业单位人员创新创业的后顾之忧,起到了“托底”的作用,有利于让专业技术人员到市场上打拼,同时,离岗创业有一个期限,期满后返岗,也避免出现离岗后创业不成面临失业的问题。
“这为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新创业能够真正地落实落地,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政策保障。”苏海南说。
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人员以及离岗创业人员,意见明确,他们在创业期间都属于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苏海南表示,由于这些人本身就是事业单位由财政供养的人员,因此,政策的落实不会额外增加财政支出。
“相比在创业过程中需要很强扶持政策的大学生来说,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已经是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才队伍成员,他们的创业将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和就业岗位。”苏海南表示。新京报记者 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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