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北京市发改委公开发布《关于规范商品房经营企业价格行为的提醒书》,督促、规范商品房经营者严格落实“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
近期,北京市加大了对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检查力度。据了解,3月21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通知,自3月20日至4月20日,对北京市在售商品房楼盘和二手房中介机构,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行为。
北京市发改委提醒,市民若发现房产企业有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进行举报。对群众反映的涉嫌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央视记者 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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