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郭男(29岁)和哥哥、哥哥的同居人、哥哥的同居人女儿同住;2015年12月,他叫少女起床,趁对方盥洗完毕回房间时性侵得逞,之后再以同样手法性侵。
同年同月底,郭男和少女去参加新北耶诞城跨年活动,结束后返家,趁家中无人在客厅伸出狼爪;来年1月,他见少女因盲肠炎住院,竟趁探视期间问「要不要做」,不顾对方拒绝强脱她裤子,在病床上逞兽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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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指出,郭男(29岁)和哥哥、哥哥的同居人、哥哥的同居人女儿同住;2015年12月,他叫少女起床,趁对方盥洗完毕回房间时性侵得逞,之后再以同样手法性侵。 同年同月底,郭男和少女去参加新北耶诞城跨年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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