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剥洋葱(微信ID:boyangcongpeople)去年11月20日报道,相关笔录显示,即使在被枪决前一个月,呼格吉勒图也坚持自己是无辜的。
呼格吉勒图的妈妈尚爱云,父亲李三仁,在家中接受剥洋葱专访。记者郭铁流摄 1996年5月7日晚9时20分——即被枪决前一个月,时任呼市检察院批捕处副处长彭飞和检察员刘登庭询问了呼格吉勒图。
此前一个星期,“呼格案”刚刚经过呼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侦查完毕、移交到检察院。这次询问中,呼格吉勒图数次为自己“鸣冤”。
呼格吉勒图说:“今天我说的全是实话,最开始在公安局讲的也是实话……后来,公安局的人非要让我按照他们的话说,还不让我解手……他们说只要我说了是我杀了人,就可以让我去尿尿……他们还说那个女子其实没有死,说了就可以把我立刻放回家……”
呼市检察院的询问笔录显示,当叙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时,呼格吉勒图做了如下陈述:“她身上穿的秋衣等特征都是我没有办法之后……猜的、估计的……我没有掐过那个女人……”
遗憾的是,对于呼格吉勒图的翻供,两位检察员不仅没有重视,还在询问中对呼格吉勒图表示:“你胡说”。
据内蒙古自治区对呼格案的追责处分结果,呼市检察院共有3人为他们的当年错误的批捕决定负责。
除了上述两位检察员之外,呼市检察院批捕处处长胡兰也受到处分: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
呼市检察院另外还有4人要求对“呼格案”负责,除了检察长文达、副检察长郭利平外,时任呼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陈虎和助理检察员韩和平也受到处分,直指他们在该案公诉部分的错误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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