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指控,当天她穿着一件连身、没有口袋的长裙,被带进北市警松山分局留置室前,配合女警脱衣检查,没想到对方却要求她连内衣裤都脱掉,让她又尴尬又委屈,但因为女警坚决是例行公事,她只好「忍辱」一丝不挂地接受检查。
警方则解释,女警是依照台湾《刑事诉讼法》规定进行搜身,而且因为林女是酒驾者,警察基于「保护管束原则」严格执行,并没有违法之虞,但如果造成当事人不舒服,会再针对执法技巧的比例原则进行改善。
据悉,该女警曾表示,因为先前发生多起搜身检查不仔细,让犯罪嫌疑人携带毒品或刀械进入地检署、法院,趁机自伤甚至自尽的案例,为了防止憾事再次发生,她才会强硬彻底地执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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